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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第十四條 考試組織
1.各市(區)按照《2010年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規范(試行)》(教試中心函〔2010〕79號)的要求設定考點。
2.各市(區)招辦要成立考務辦公室,統籌安排考試工作。認真做好監考及工作人員的選聘和培訓工作,有子女、親屬參加考試的人員不得聘請擔任監考或工作人員。
3.各市(區)招辦10月14日派專人持介紹信到省招辦財務室繳納報名考務費,然后到印刷廠領取試題和考生條形碼。考試結束后,10月19日前將試卷送達成人高校招生考試評卷工作站。試題試卷的運送、保管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規定》。
4.考試工作規則執行教育部《2009年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教考試〔2009〕2號)。
第十五條 成人高考實行網上評卷,評卷工作由省招辦統一組織進行;考試成績由各市、縣(區)招辦通知考生本人。不對考生查卷。
第十六條 為進一步規范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確保成人高校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公平、公正,倡導誠信考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建立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檔案的通知》(教學廳〔2005〕11號)精神,今年繼續對參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建立考試誠信電子檔案。主要內容為考生參加統考發生違規行為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省招辦負責采集、確認考生的考試誠信記錄信息。對不遵守誠信承諾,有考試違規行為的考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第五章 錄 取
第十七條 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由省招辦組織實施。
2010年陜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實行網上錄取,分為現場局域網和遠程廣域網兩種形式。錄取工作于11月下旬開始,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辦法,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辦在錄取時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院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同時,各招生院校也要發揮校內紀檢、檢察部門的作用,加強自我監督,建立自我約束機制。
第十八條 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省招辦根據成人高等教育對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參照考生統考科目的成績和招生計劃數分科類劃定。其中,高起本、高起專的藝術類專業和體育類專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高起本、高起專的藝術類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學校錄取時參考;藝術和體育類專業還要劃定專業課考試最低控制分數線,錄取時,在文化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中,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成人高校招生計劃調整工作在錄取會前進行。11月10日前省招辦向各招生院校通知上線生源情況,上線生源數大于原招生計劃數的院校應盡早向計劃管理部門申請調整招生計劃,所有成人高校必須使用教育部研制的“系統”在網上進行招生計劃的調整。
第二十條 錄取及投檔照顧政策:
(一)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后服義務兵役退役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者,經招生學校同意,省招辦審核,可免試入學接受專升本教育。
(二)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者,經本人申請,招生學校同意,省招辦審核,可免試入學。
(三)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經本人申請,招生學校同意,省招辦審核,可免試入學。
(四)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可在總分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總分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市(區)級以上(含市、區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省政府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 “五一勞動獎章” 、“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數民族聚居地區(鎮安縣西口回族鎮、鎮安縣茅坪回族鎮、寧陜縣江口回族鎮)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市(區) 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滿25周歲以上的考生(1985年12月31日前出生)。
(六)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可在總分上增加10分投檔,由招生學校確定是否錄取。
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按幅度較大的一項執行,不累計。
繼續做好煤炭企業優秀職工單獨錄取的試點工作。
第二十一條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錄取統一使用計算機管理電子檔案,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含照片)、統考成績、志愿等,由省招辦匯總后建立,招生學校錄取時在網上下載。
招生學校按省招辦審批后的新生錄取名單簽發通知書。錄取通知書由招生學校直接郵寄給考生本人。
成人高校招生集中錄取結束后,不再進行補錄。
第二十二條 成人高校招生全面實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制度,凡游離于國家招生體制外、未經省招辦辦理錄取手續而擅自招收的學生,不予進行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新生學籍電子注冊。
第二十三條 各類成人高校不得招收試讀生、旁聽生、單科生和超前生,違者追究直接責任人及其領導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錄取工作結束后,省招辦將向教育部報送當年錄取新生的數據庫,并向招生學校所在地畢業證書驗印部門提供本年錄取新生名單。
第二十五條 各類成人高校錄取的新生,應在下一年春季入學。新生入學后,學校要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于不符合條件和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對不能通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專升本新生,必須進行第一學歷復核,不能提供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者,必須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省招辦備案。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應予處罰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