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塘鎮第一小學
陳子玉開的交費收據
臨泉縣一小學政府辦學私人收錢
中安在線訊 在安徽省阜陽市臨泉縣有一所奇怪的學校,這個名叫刑塘鎮第一小學的學校一方面具有公辦性質——縣教育局發放二十幾名正式在編教師的工資,每年還按照農村地區一名學生300元的標準下撥給學校義務教育經費。但是另一方面它卻被當地政府托管出去了——學校的財務大權掌握在一位私人老板的手中,在國家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費的今天,學校的490名學生每學期還必須向私人老板繳納260元的額外費用,得到的收據竟然是一家公司的入庫單,亂收費現象反映到當地教育局,政府官員們卻稱管不了。近日中安在線記者接到當地學生家長投訴后趕到臨泉縣,對此進行了調查。
校長不管財政 私人老板收錢
記者在邢塘鎮第一小學附近走訪了幾戶居民,他們家里都有孩子在邢塘一小上學,他們說學校要求學生每學期都要交二百多元費用,不交的話就不讓去上學。記者又趕到邢塘一小門口,詢問了幾名學生,他們告訴記者今年開學都要交260元費用。
學生交的這260元究竟是什么費用呢?記者在邢塘一小找到了現任校長李家梓,他告訴記者,自己是縣教育局2003年調到邢塘一小當校長的,現在學校有二十幾名縣教育局正式編制的老師,工資全是由縣教育局發放,學校共有490名學生,每年學校還享受國家下撥的公用經費。今年每年級的教輔用書費用不過四五十元左右,已經公示在校門口,而這學期向每名學生收取的260元費用和他們教職員工沒有關系,通知收錢的是一個叫陳子玉的老板,收的錢全歸他,學校沒有得到一分錢。
那么這個陳子玉是什么人呢?記者從李校長那里得知,陳子玉是臨泉東風調味品有限公司的老板,2001年鎮上把學校交給他托管,他從2008年開始向學生收取每學期兩百多元的費用,而且不讓學校的老師過問。李校長說自己作為校長,其實并沒有學校的財政權,這些錢收到哪里去了他也不知道。
李校長還給記者出示了今年收取260元費用的收據,收據上居然印著“安徽省臨泉東風調味品有限公司入庫單”的字樣,上面寫著學生的姓名、班級和所交的260元費用,每一張右下角都是用相同筆跡簽了一個“周”字,據李校長介紹簽“周”字的人是陳子玉的兒媳婦,她負責來學校收錢。
隨后李校長又找來了學校的劉會計,劉會計告訴記者,他是2008年夏天才調來邢塘一小的,現在學校每學期的辦公經費都是到縣教育局報賬,縣教育局把錢直接打入學校賬戶里,學校賬戶的卡在陳子玉那里,而且今年收學生260元的費用不是經他的手,他也不知道這筆錢去了哪里。
記者通過李校長聯系到了陳子玉,陳子玉告訴記者,自己是臨泉縣東風調味品有限公司的老板,邢塘一小確實是公辦學校,在2001年的時候,邢塘鎮政府為建這所小學欠下8萬元工程款無力償還,于是鎮政府找到他和他簽了一份托管協議書,鎮政府要把邢塘一小交給他長期托管,并讓他拿出30萬轉讓費交給鎮政府。陳子玉說他交給鎮政府30萬元后就開始接管學校,并且承認了從2008年開始每學期向每位學生收取200元費用,2010年開始加到260元。
臨泉縣教育局:知道亂收費但是管不了
那么刑塘鎮第一小學的學生們每學期都被強迫向私人繳納費用的事情,臨泉縣教育部門是否知情呢?帶著這樣的疑問記者來到臨泉縣教育局,接待記者的是曹亞斌副局長,他告訴記者,幾年前邢塘鎮確實把邢塘一小托管給陳子玉,后來臨泉縣進行鄉鎮規劃,邢塘鎮劃入了城關鎮,邢塘一小也并入城關鎮中心小學管理,但是托管邢塘一小的還是陳子玉,學校的教師、土地都是國家的,每年也能拿到國家的義務教育公用經費。
曹亞斌副局長還表示,2009年縣教育局曾要求收回學校,由于補償條件沒有達成一致,陳子玉不同意把學校交給縣里。對于陳子玉私人向學生收費,曹亞斌認為不合適,但他同時表示臨泉縣教育局也沒法解決這個問題。
記者算了筆帳,按陳子玉說2009年每名學生每學期交200元算,一學年每人就要交400元,學校現在有490人,光2009年陳子玉收的錢就有近二十萬。
采訪中許多家長質疑,10年前,政府為了30萬元托管費,將公辦小學交給了私人管理;今天,當私人開始在學生頭上收取額外費用時,臨泉縣教育部門卻“管不了”這事,難道政府的遺留問題就必須讓學生來買單嗎?(記者:王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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