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石家莊12月18日電(喬相軍)為應對金融危機帶來的就業“寒流”,給困難家庭應屆高校畢業生求職提供援助,幫助其實現就業,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2008年困難家庭應屆高校畢業生失業補助金申領發放工作。
通知規定,生源地系該省戶籍,屬于困難家庭,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其他機構應屆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畢業生,畢業當年底仍未就業并進行失業登記的,都可申領失業補助金。縣以上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失業保險機構負責受理畢業生申領失業補助金,審核確認領取資格、核定領取期限、發放失業補助金及咨詢服務等工作。失業補助金標準為畢業生戶籍所在地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的90%,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限最長為6個月,6月份為申領和發放的截止期。
通知要求,要將所有申領失業補助金的高校畢業生基本信息建立臺帳,錄入計算機實行動態管理,加強分類指導與服務。要發揮失業補助金作為求職補貼的作用,在組織高校畢業生參加再就業準備活動上下功夫,在培樹創業帶動就業典型上求突破,在提供人本服務、個性化服務上取得新進展。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及時掌握高校畢業生動態,了解畢業生的就業意愿和基本情況,全面開展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方面的服務,組織職業培訓、就業見習和創業培訓活動。
據悉,應屆高校畢業生申領失業補助金是該省在全國率先實施的一項惠民政策。截止目前,該省2007屆高校畢業生共有1.1萬人領取了不同期限的失業補助金,共計1400余萬元,人均每月320元左右。
該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處室負責人介紹說,失業補助金的實質是“求職補貼”,目的是幫助畢業生實現就業,困難家庭應屆高校畢業生當年底未就業并進行失業登記的,持相關憑證,可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失業保險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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