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作為政府機關選拔人才的一個通道,其作用和貢獻毋庸置疑。但其操作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弊端。昨天,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規劃局局長蔣勇提出,不能將公務員考試作為政府選拔人才的惟一門檻。
考試高手未必是業務高手
“別拿公務員考試作為政府選拔人才的惟一門檻?!弊蛱焐衔?,蔣勇在參加重慶代表團第二小組審議今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時說,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要迫切解決年輕公務員能力結構。
蔣勇說,國家出臺公務員考試制度后,現在是“凡進必考”。這個門檻提高后,也帶來一個問題——僅考試分數而言,一些有能力的人才無法與剛畢業的大學生同堂而論,無法進入公務員隊伍,這給用人單位帶來麻煩——有能力的人用不到,新手又不能馬上用。
蔣勇深有感觸地說,以前,市規劃局從各條渠道都能引進人才,拿來就用,各部門人員的業務能力、綜合素質、能力結構都很強?,F在,通過考試招來的大學生,用來很不順手。
他還說,這一問題比較嚴重的還是在國家一些部委局,很多工作人員都是畢業不久的大學生,因對地方和基層情況不熟悉,造成一些出臺的文件操作性不強。
為此,蔣勇建議,政府吸納人才時應增加些渠道。對一些特殊人才,別拿“凡進必考”硬規一棒子打死。
代表委員力挺
先聘任工作兩年后再考試
王鴻舉代表:這種情況的確存在?,F在一些大學生為參加公務員考試,從大一、大二就開始準備,個個都是考試的高手。高分低能在公務員選拔中情況很普遍。
馬之庚代表:今后,國家應出臺一些輔助政策。比如,要參加公務員考試的人員,必須要有兩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等。
華渝生代表:我贊同蔣勇代表的觀點。今天聽了幾位代表的觀點,突然解開了我心中的一個結:近幾年,國家某部門下發的有些文件要么含混其詞,要么似是而非,原來問題就在這里。
吳剛委員:公務員“凡進必考”是《公務員法》規定的,考試是有可能將一批不善于考試,或沒有時間準備考試,但非常有能力的人擋在政府的大門外。
中國自古就有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做法,除了考試,可采取例外形式錄用有才者進政府機關,但必須制定“例外形式”的規則,并嚴格監控規則的操作部門,要注意杜絕這個例外形式成為腐敗的橋梁和關系戶的通道。
何永智委員:考試考得好的人,不一定工作能力就強,而且十幾分鐘的面試也測試不出這個人能力到底有多強。在政府機關當公務員,最終看的不是成績,而是工作能力。因此公務員“凡進必考”,保證了一個層面的公平,卻產生了另外層面的不公平。
對大學生可實行“凡進必考”,但對一些有實際工作經驗的人,則可采取先聘用一年或兩年,聘用期合格后,再進行公務員基本知識考試,通過后就可當公務員了。在其到政府機關工作的時間內,可實際檢驗其工作能力和道德品質,這才是最重要的。重慶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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