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正式將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問題提上議事日程。會議針對地區間和部分社會群體間收入差距過大而明確提出“提低,擴中,調高”的改革思路。
關鍵詞:貧富差距、收入分配改革、和諧社會
關注程度:政府:★★★★★
民眾:★★★★★
宏觀影響指數:★★★☆
[點評]:近年來,我國貧富差距迅速擴大。我國的基尼系數在改革開放前為0.16,2003年已經為0.458,超過了國際公認的警戒線0.4,2004年我國基尼系數超過0.465,到了2005年逼近0.47,2006年上半年仍是有增無減的勢頭。巨大的貧富差距滋生了各種社會問題,引發社會階層的對立情緒,嚴重時還會引發社會動蕩,成為構建和諧社會亟待破解的難題。縮小貧富差距就成了我國收入分配改革最終的原動力。
中央即將啟動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很多路徑選擇,如“提低”可以通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離退休金標準等,提高保障水平和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擴中”可以選擇提高第三產業比重,為提高中等收入階層比重提供產業基礎;提高知識階層、專業人員的報酬,擴大中等收入者隊伍;規范收入分配秩序,推進機關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調高”可以選擇完善稅制系統。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并對遺產稅、贈與稅、消費稅等稅種加緊研究并適時出臺;規范壟斷收益分配。采取規范辦法將留歸部門和企業的壟斷收益收歸國家財政,對于壟斷行業的國有企業,制定工資指導線;推動財富二、三次分配等等。雖然可選擇的手段眾多,但所有措施都是圍繞一個中心,那就是增加社會公平、縮小貧富差。最終我們將構建的是一個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型”收入分配結構。
但這場改革由于戰涉及面廣,動用資源大,就注定它的進程肯定不會是一帆風順的。收入分配改革首要的是“提低”,這也是此次改革中較容易實施的,而“調高”、“擴中”則涉及到打破行業壟斷以調整壟斷行業的壟斷利潤,公務員工資體制改革,這背后不但涉及到中國龐大的壟斷行業階層和眾多公務員的切身利益,還需要理順國企分配機制和完善公務員體制改革,已經深入到中國體制改革的核心。這需要分管部門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再逐步探索、推進和完善,國家發改委則是在宏觀上進行把握和協調。可謂任重而道遠。
目前我國收入分配改革已經進入了實戰階段,從減免農業稅政策、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擴大城市居民低保范圍到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頒布實施《公務員法》及《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見》,這一連串的動作脈絡清晰、節奏分明,充分說明了一點:當前的收入分配改革并不象以往所做的那樣,不再是一個技術性的局部調整,而是一個系統性、全方位的大變革。
收入分配改革是我國建設和諧社會的一個核心組成部分,現在在大方向已經明確的前提下,新一輪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相對的低調下已經逐漸展開,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在某種意義上講,此次就像是一場“靜悄悄的”革命,不事張揚卻勇往直前。收入分配問題,實際上正是公平與效率的問題,此次收入分配改革的實質就是公平與效率之間尋找最優平衡點,求得社會和諧。從目前的改革思路我們可以看出,今后的分配體系將更加注重社會公平,讓廣大人民都能享受到我國經濟發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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