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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保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財政支出與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水平和政府財力的增長相適應。各級財政加大對公共文化設施建設、使用、管理的投入力度,加大對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的支持力度,加大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力度,優先保障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運行。加大對文化數字化建設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江蘇藝術基金的作用,加大對舞臺藝術生產和美術創作的支持,鼓勵創作生產精品力作。依法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的資金投入。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工作經費和能力建設經費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繼續安排省級文物保護專項補助資金,重點用于省級及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和重點博物館、紀念館、文物庫房的保護、維修、安防等。推動設立江蘇省文化走出去項目扶持資金,每年度評選優秀項目并予以補貼或獎勵,鼓勵省內國有文化企事業單位和民間社會力量赴國外及我港澳臺地區開展展演、展覽和展銷活動,提升江蘇文化國際影響力。繼續安排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地方重大、特色文化產業項目的扶持力度。進一步完善并落實民間資本參與重大文化產業項目的相關政策,鼓勵民間資本投入文化領域。創新財政資金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投入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支持創意性、先導性、帶動性強的文化產業項目建設。
第二節 完善文化經濟政策
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對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進一步支持文化企業發展的規定,貫徹落實中央出臺的相關文化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落實國家有關鼓勵社會組織、機構和個人捐贈、興辦公益性文化事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增加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總量。落實和完善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政策,加大金融對文化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加快江蘇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建立符合我省實際的文化產業信用擔保制度和文化類無形資產評估、質押和交易制度,形成文化產業投融資信息共享機制。在國家許可范圍內,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文化產業,保障非公有文化企業與國有文化企業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出臺推動擴大文化消費的相關政策,拉動城鄉居民文化消費有效增長。爭取省財政廳、省商務廳合作設立、蘇豪控股集團管理的江蘇“一帶一路”投資基金的支持,推動更多的文化企業參與實施“一帶一路”重點項目。
第三節 創新文化體制機制
通過改革創新文化體制機制,建立健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文化產業體系、文化市場體系,進一步解放和激發文化創造活力。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行政許可實施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現放活和監管同步到位。盤活國有文化資源,建立文化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充分發揮社會和市場機制作用,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創新活力,鼓勵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完善文化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促進文化資源在全省范圍內流動。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