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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增進對外對臺文化交流
(一)擴大對外文化交流
加強國際文化交流與合作,積極做好中外高級別人文交流活動、友好城市文化交流等活動。落實“部省合作計劃”,實施與中國駐外大使館文化交流合作項目。參與“海外中國文化中心”建設及對口合作等國家搭建的重要對外文化交流平臺活動。支持閩籍華僑華人社團傳承中華文化,開展形式多樣的傳統節慶活動。開展“八閩文化走鄉親”系列活動。邀請海外華僑華人文化人士來閩考察。
(二)拓展閩臺閩港澳文化交流
借助港澳地區舉辦國際性文化活動,開展各種形式的閩港澳文化合作與交流。加強與旅港澳鄉親、民間社團的聯系和溝通。推動福建文化企業赴港澳參加相關文化貿易活動,在CEPA框架下,鼓勵香港、澳門投資者在我省設立企業。
持續發揮對臺基地平臺作用。繼續辦好海峽論壇、海峽媒體峰會等活動。推動兩岸媒體信息共享、人員互訪、合辦欄目、聯合采訪。深化閩臺學術交流和社團往來。辦好海峽兩岸民間藝術節、海峽兩岸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中國·湄洲媽祖文化旅游節、閩臺對渡文化節暨蚶江海上潑水節、海峽兩岸關帝文化節、中國(莆田)海峽工藝品博覽會、鄭成功文化節等重點涉臺文化交流活動。推動福州新區對臺文化交流基地建設,做強船政文化等品牌,鼓勵和支持兩岸文化重要交流活動和項目優先選擇在福州新區舉辦或開展。完善閩臺文創產業常態化合作機制,拓展閩臺文化產業合作交流。推動閩臺青少年藝術演藝文化創意交流合作等項目建設。加強與臺灣有影響的文化藝術中介機構合作。
(三)加強對外傳播能力和話語體系建設
加強重點主題對外傳播宣傳,深入開展以“中國夢”為引領的“新福建”“清新福建”等特色宣傳。鞏固對東南亞印尼、菲律賓等重點華僑國家宣傳工作,把握好同日本、韓國、蒙古、泰國等周邊國家新聞交流合作工作,提升在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和俄國的國際傳播能力,實現在亞洲、美洲、歐洲、大洋洲和非洲更多地方落地。擴大海峽衛視、廈門衛視通過中國電視長城平臺對外落地;推進與人民日報海外版、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等中央外宣媒體合作,深化與中國日報合作,辦好福建全球英文網。積極邀請外國媒體、港澳臺媒體和海外華文媒體來閩采訪。進一步開拓在閩籍僑館、會館、中餐館等的宣傳傳播工作。繼續辦好美國《僑報》和《歐洲時報》福建專版,推動《福建僑報》在12個國家與14家華文媒體合作落地印刷發行,力爭將《美國僑報》福建專版打造成為講好福建故事的海外版。
(四)促進對外文化貿易發展
推動我省適銷對路的工藝美術、舞臺藝術、視覺藝術等文化產品與服務“走出去”。鼓勵和支持文化企業在境外投資、營銷、參展、宣傳等領域開展活動,積極拓展境外文化市場。開展文化出口重點企業認定工作,培育一批發展潛力大、產品市場前景好的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發揮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品牌示范效應,建立融文化交流、項目創意、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于一體的綜合服務平臺。邀請海絲沿線國家參展廈門文博會等重要展會,鼓勵和支持赴境外舉辦福建文化精品展覽、展銷活動,擴大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支持文化企業在境外版權登記、商標注冊、專利申請以及維護升級,開展國際通行的資質認證。大力拓展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文化功能,提升自由貿易試驗區文化市場開放開發水平。建設福建(海峽)對外文化貿易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