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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核算方法
2.3.1現價增加值核算方法
根據資料來源情況,季度現價增加值核算主要采用增加值率法、相關價值量指標推算法、以及利用不變價推算現價等方法。
(1)增加值率法
增加值率法是先計算現價總產出,再根據上年年報資料和當期有關生產情況確定現價增加值率,然后將二者相乘得出增加值,計算公式為:
現價增加值=現價總產出×現價增加值率
(2)相關價值量指標速度推算法
相關價值量指標速度推算法是利用相關價值量指標的現價增長速度推算現價增加值的增長速度,然后用上年同期現價增加值乘以推算出的現價增加值增長速度得出當期現價增加值,計算公式為:
現價增加值=上年同期現價增加值×(1+現價增加值增長速度)
其中,現價增加值增長速度,根據本期相關價值量指標現價增長速度,以及以前年度現價增加值增長速度和相關價值量指標的現價增長速度之間的數量關系確定。
(3)利用不變價推算現價方法
先利用物量指數外推法求得本期不變價增加值,再根據相關價格指數推算現價增加值。計算公式為:
現價增加值=不變價增加值×價格指數
2.3.2不變價增加值核算方法
不變價增加值是把按當期價格計算的增加值換算成按某個固定期(基期)價格計算的價值,從而剔除價格變化因素的影響,以使不同時期的價值可以比較。不變價增加值采用固定基期方法計算,目前每5年更換一次基期,現在的基期是2010年。
季度不變價增加值核算主要采用價格指數縮減法和相關物量指數外推法。
(1)價格指數縮減法
利用相關價格指數直接縮減現價增加值,計算不變價增加值,計算公式為:
不變價增加值=現價增加值÷價格指數
(2)物量指數外推法
物量指數外推法就是利用相關物量指標的增長速度推算不變價增加值的增長速度,然后用上年同期不變價增加值乘以推算出的不變價增加值增長速度得出當期不變價增加值,計算公式為:
不變價增加值=上年同期不變價增加值×(1+不變價增加值增長速度)
其中,不變價增加值增長速度,根據本期相關物量指標增長速度,以及以前年度不變價增加值增長速度和相關物量指標的增長速度之間的數量關系確定。
2.4季節調整
GDP環比增長速度是季度增加值與上一個季度增加值數據對比的結果。在測算時,須剔除季節性因素對時間序列的影響,利用國家統計局版季節調整軟件(NBS-SA)對時間序列進行季節調整。NBS-SA是在目前國際上比較常用的季節調整軟件的基礎上,考慮了中國特有的季節因素研制而成的。該軟件添加了處理中國特有的季節因素的新模塊,有效剔除了中國特有的季節因素,包括春節、端午、中秋等移動假日因素、周工作天數從原來的6天制到5天制轉變的因素、假期變動及調休帶來的變化因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