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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進一步優化投資結構
要適應消費結構、產業結構升級的趨勢,以市場為導向完善發展規劃,綜合運用財稅、金融、產業、土地、外貿外資等政策,加大對鼓勵發展領域的支持力度,加強對限制發展領域的準入制約,推動社會投資結構調整優化。
1.促進服務業投資加快增長。2013年第三產業增加值增長8.3%,比第二產業快了0.5個百分點,第三產業占GDP比重上升到46.1%,第一次超過第二產業。但是,與工業產能過剩相比,很多服務業的供給仍相對短缺,導致部分消費需求不能實現,并引起服務價格持續上漲。今年1月份,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2.5%,但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價格同比上漲9.2%,旅游價格同比上漲14.9%。我國正處于居民和企業擴大服務需求、市場拉動服務業比重上升的重要階段,要圍繞加快生活性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完善制度安排,加大政策支持,引導社會資金進入養老、健康、醫療、教育、旅游、文化、信息以及科技、金融、法律、中介等服務業,促進這些領域的投資持續擴大,較快增強供給能力。
2.支持轉型發展的投資項目。推進我國經濟轉型發展,既要靠政策作用,更要靠市場力量。政府要增加這方面的投資,但重點是引導帶動社會資金流入,發揮企業的積極性、創造性。主要包括:一是鼓勵引導自主創新投資,促進核心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的開發應用,加快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二是鼓勵引導技術改造投資,促進傳統產業固定資產更新,加快工業產業升級和結構優化。三是鼓勵引導節能環保投資,促進環保產業發展和大氣、污水、垃圾等污染治理,加快形成生態環境保護的長效機制。
3.優化城鎮化投資建設格局。
根據去年底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的精神,《報告》進一步明確了未來幾年推進新型城鎮化的主要任務和舉措。在實施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落實一系列配套政策的過程中,要重視處理好政府和市場、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合理推進新一輪城鎮化建設,改善投資格局,優化資源配置。重點是,統籌協調不同類型城鎮的投資建設布局,控制特大城市和部分大城市過度擴張,引導資金投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以此推動城鎮空間布局合理均衡,優化城鎮規模結構,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同時,強化城市產業就業支撐,改造提升中心城區功能,建立多元可持續的資金保障機制,提升城鎮建設水平和質量。
在以上基礎上,還要繼續嚴控“兩高”和產能過剩行業投資,推動企業兼并重組,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盤活滯留在產能過剩行業中的存量資金及閑置資源,為優化投資結構創造條件,增強需加快發展領域的投資能力。同時,加強監管,把好重大工程項目質量關,提高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效益。(郭克莎)(來源:國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