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指出,把投資作為穩定經濟增長的關鍵。這強調了投資在今年經濟運行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們要在繼續優化投資結構的基礎上,保持固定資產投資合理增長。
要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特別是加快投融資體制改革,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破除制約民間投資的各種壁壘和障礙,為穩定投資增長、優化投資結構創造良好環境。主要政策措施包括:
一、運用市場化辦法鼓勵引導民間投資
把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與擴大民間投資開放結合起來。以放開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為重點,最大限度縮小企業投資項目核準范圍,按照《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的有關規定,及時取消和下放企業投資項目核準事項,并繼續研究調減核準目錄的政策取向。進一步抓好鼓勵引導民間投資36條及42項實施細則的落實工作,總結各地行之有效的經驗,研究解決實踐中存在的問題。特別要圍繞非公有經濟反映強烈的“玻璃門”、“彈簧門”等突出現象,認真聽取民營企業和個體投資者的意見,深入研究影響民間投資的體制根源,通過深化改革找到有效化解矛盾的途徑。
把鼓勵引導民間投資與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國有企業改革結合起來。抓緊清理和修訂有關民間投資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制定清晰透明、公平公正、操作性強的市場準入規則。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改制改組,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拓展民間資本進入空間。著力推進壟斷性行業改革,以改革帶動開放,以開放促進改革。盡快在金融、油氣、電力、鐵路、電信、資源開發、公有事業等基礎設施和服務業領域,再推出一批民間投資示范帶動項目,并更多地運用市場化辦法,增強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和動力。
二、發揮好政府投資“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政府投資要發揮穩增長、調結構的雙重作用,既要借助擴大投資的杠桿效應,帶動民間資本釋放投資潛力,又要通過調整自身的投資結構,帶動社會投資結構優化。要大幅壓縮用于一般競爭性企業項目投資,減少可利用社會資金的經營性基礎設施投資,停止建設樓堂館所等投資,加強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重大項目建設。重點包括:推進棚戶區改造、保障性住房和配套設施建設;增加高標準農田、農村民生和重大水利等建設的投入;加大對中西部鐵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加強重大節能減排和環境治理工程建設;擴大教育、醫療、社會養老、食品藥品安全等社會事業投資。
為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領作用,保持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合理增長,要推進“十二五”規劃的重大項目建設,沒有上馬的項目要盡快上馬,在建的項目要加快進度。要加大對區域和城鄉薄弱環節基礎設施投資力度,建設好西部交通運輸骨干網架、沿邊地區交通基礎設施、下一代國家信息基礎設施、城市軌道交通設施等重大工程。
三、創新投融資機制
針對當前國民儲蓄率高、民間資金多而政府資金尤其是投資建設資金短缺的矛盾,要改革創新投融資機制,大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盤活用好各種存量資金。要促進政府投資與民間投資的融合,既調動社會資金,又優化資源配置。政府規劃的重大項目,都要重視發揮民間投資的作用。對于有正常投資回報率的項目,全面實施市場化招投標,以民間投資為主;對于投資回報率偏低的項目,采取財稅、金融、土地等優惠政策,鼓勵民間投資進入;對于需要公共投資的項目,也要通過政府采購等方式,引導民間投資參與。
對鐵路尤其是中西部鐵路、城市管網、環保等投資,要突破其規模性、技術性、效益性對社會資本進入的制約,運用改革開放思維和市場化辦法,通過設立產業、產權發展基金等方式創新融資機制,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社會化,拓展投融資空間和渠道,增強基礎設施建設的可持續性。特別是對資金需求量龐大的鐵路、高鐵等重大建設,要專門研究有效可行的長期融資模式,加快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盤活土地等大量資源,全面放開鐵路建設市場,支持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參與,實現由“獨家建路”向“多元建路”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