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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全文][6句話解讀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專家談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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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公布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將達60%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將達45%左右,并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
如何實現上述目標,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農民成為市民后,能否免除“后顧之憂”?3月17日,記者采訪了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宋立。
放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條件
目前,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53.7%,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只有36%左右,不僅遠低于發達國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與我國相近的發展中國家60%的平均水平。
《規劃》提出,將逐步使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不僅要放開小城鎮落戶限制,也要放寬大中城市落戶條件。
“放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有利于真正實現以人為本的城鎮化。”宋立分析說,在不放開落戶條件下,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只是“半城鎮化”,他們只是融入了城市的生產體系,而沒有融入消費體系,這不利于經濟體系的平衡發展,本身也不可持續。
宋立認為,《規劃》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農業轉移人口落戶的門檻,農民有了城市戶口后,不僅能在創造投資需求中發揮作用,也能進一步撬動城市內部的消費需求,這對擴內需的意義也十分重大。
《規劃》提出,要以就業年限、居住年限、城鎮社會保險參保年限等作為基準條件,因地制宜制訂具體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標準。這是否會成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新門檻?對此,宋立表示,解決好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問題,要綜合考慮城市的承載能力和發展潛力,否則,在一些產業承載能力不強的城市,即便農業轉移人口落了戶,卻缺乏在城市立足的必要的生產和生活條件,農民早晚也會選擇“逃離”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