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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開報道,從2003年我國就陸續有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提出“以房養老”的概念,但時至今日,中國“以房養老”的模式幾乎沒有實質性的進展。業內人士希望,這次國務院層面的意見出臺能從頂層設計上真正推動“以房養老”的進展。
日前,《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正式對外發布,《意見》明確提出,“鼓勵探索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具體操作辦法和實施計劃有望明年一季度出臺。
所謂“以房養老”,即為住房反向抵押貸款,俗稱“倒按揭”——房屋產權擁有者把房子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后者在綜合評估后,每月給房主發放固定資金。房主去世后,其房產出售,所得用來償還貸款本息,其升值部分歸抵押權人所有。這種貸款方式最大的特點是分期放貸,一次償還。
“以房養老”提出多年未有實質進展
事實上,多年前已經有一些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開始嘗試“以房養老”的模式。2003年,時任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理事長的孟曉蘇將這一理念介紹到了中國。2007年他成立了幸福人壽保險公司并親自參與這一“倒按揭”產品的研發,但至今仍沒有實質性進展。
2007年11月,從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傳出消息,“以房養老”方案研究和試點工作已取得突破。試點方案暫定名為“以房自助養老”協議,與“倒按揭”模式不同的是,該“以房自助養老”的試點從一開始就變更了房屋的產權人。除了選取一對80多歲的老人家庭做試點外,再無取得進展的消息傳出。
2011年《北京市“十二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就明確提出,北京市鼓勵商業保險企業、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建立公益性中介機構以開展“以房養老”試點業務。
去年4月,南京出臺《南京市老齡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中就提及“以房養老”,這一年多來,南京的以房養老試點業務沒有任何進展,相關負責人透露,因為法律制度缺陷,此模式仍停留在政策研討階段。
某股份制商業銀行也在兩年前推出過“養老按揭”業務,即老年人本人或法定贍養人可以房產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于養老用途,借款人只需按月償還利息或部分本金,貸款到期后再一次性償還剩余本金。不難看出,這一產品與“倒按揭”還是有很大區別。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這一業務屬于叫好不叫座,幾乎沒引來什么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