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6、社會主義不排斥遺產稅
在許多年間,我們都將遺產稅認為是資本主義的東西,不予接受,不予采納。在改革開放特別是實行市場經濟后,我們的思想解放,眼界放開,對遺產稅逐漸有了較為清醒的認識,并在學術界逐漸有了恢復遺產稅的呼聲。
在改革開放后的1985年,《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草案)的說明》也曾提到設立遺產稅問題:“現在有些遺產數額較大,而且有增長趨勢,征收遺產稅的問題需要研究,如果要征收遺產稅,可以另行制定有關稅法。”
在1993年12月國務院批轉國家稅務總局《工商稅制改革實施方案》中,又提到了“開征遺產稅”。1997年黨的十五大報告正式提出“調節過高收入,逐步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調整消費稅,開征遺產稅等稅種”,為中國遺產稅立法提供了政策依據。
7、中國已具備開征遺產稅的客觀條件
就中國的具體國情而言,改革開放30年,中國也已形成一個龐大的富裕階層,有了征稅對象,對這部分人征收遺產稅,對富人而言,可提高其對國家和國人的貢獻意識;對“富二代”而言,可促使其擺脫對父輩和遺產的依賴;對社會來說,可以最大限度地維護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和諧,維持社會穩定。
既然是這種于國于民都有利的好事,為什么實行起來那么困難呢?
多年沒有遺產稅造成了理論上的空白,包括在中國這樣的社會主義國家是否有征收遺產稅的必要。是對全民征收還是只對富人征收?起征點多少合適?稅率多少合適?是否會給大眾帶來不必要的負擔?是否會傷害富裕階層?是否造成富人將財富向海外轉移?中國的稅務機關是否有執行的能力?所有這些在實行征稅前都需要做通盤考慮,如果考慮不慎不周,不僅達不到征稅的目的,或征不到稅,或傷害了先富人群,或國人怨聲載道,或大量資產流失海外。
8、中國尚未對開征遺產稅做好準備
在當下的中國,開征遺產稅具有相當的難度:
一是國人的遺產稅意識,長期沒有設立遺產稅,誰也不知道遺產稅是怎么回事,誰都怕開征遺產稅剝奪了自己的財富,天生有抵制情緒。
二是中國尚沒有完善的財產登記制度、評估制度和監控手段,查遺產具有相當的難度。
三是中國稅務機關缺少執行征收遺產稅的法規和經驗。四是征收遺產稅多多少少會引發資產外流,這是無法控制的現實。香港于2006年取消遺產稅就是基于這一考慮,與其將富人資產留給“富二代”總比外流強。
因此,盡管征收遺產稅具有諸多好處,但在中國如何實施,何時實施,確是個需慎重考慮的問題,從遺產稅的立法,從詳細法規的制定,從國人的心理接受,都是需要認真細致考慮的問題,需要時間,需要調研,需要試點。
9、中國至少在三、五年內不會開征遺產稅
總之,遺產稅的開征是大勢所趨,但僅就目前的局面而言,至少在三、五年內缺少開征的依據。而且,即使在三、五年后開征,也會選擇適當的起征點和稅率,起征點會較高,一般的平民及中產階層應不會涉及。稅率會較低,以便減少抵觸情緒,有利于順利的征收。(林中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