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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
“地方政府用社保基金投資非個案”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昨日分析稱,財政部重申此項規定或是因為目前各地方政府利用社保基金結余投資的行為已經比較嚴重,面臨風險。
財政部昨日也表示,2011年以來,財政部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地方財政專戶清理整頓工作。在核查工作中,社保專戶管理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亟待進一步規范和解決。規范社保專戶管理,是維護財政資金安全,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一項制度性、機制性措施。財政部要求建立社保專戶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社保專戶管理制度,加強社會保障資金收支管理;要建立定期檢查機制。
王雍君表示,基本每個地方政府都想動用這筆數額巨大的社保基金結余進行投資,以獲取回報。而目前也確實存在這樣的現象,之前就出現過這類案件,由于地方政府動用社保基金結余進行投資而造成巨額損失。
轟動一時的2006年上海社保案便是其中一例,當時的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祝均一違規挪用、侵占社會保障基金,涉案金額達百億人民幣。
“地方政府用社保基金結余進行投資并非個案,業內人士都知道這種現象其實很多,有時監管不到,也未必都能夠曝光。”王雍君說。地方社保基金結余有各種投資途徑,其中包括投資實體經濟。
王雍君認為此次財政部重申此項規定說明將社保基金的安全性放在首位。“這部分資金規模巨大,又非常重要。是老百姓的保命錢,要維持支付。”王雍君表示,目前地方政府的職能畢竟不是投資,沒有專業的投資機構,不具備投資優勢,因此應當交由中央專業機構進行投資。
【名詞解釋】
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是指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用于存儲和管理社會保障資金的專用計息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