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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有關委辦局(總公司)、區縣科委、科技園區及相關單位:
根據國家科技部《關于組織申報2012年度國家星火計劃、火炬計劃、重點新產 品計劃和軟科學研究計劃等計劃項目的通知》(國科發計〔2011〕528號)文件要求,北京市科委啟動了2012年度申報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工作。 請有關單位按照《北京市科委關于組織2012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申報要求》(見附件1)認真組織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申報,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單位:凡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單位均可申報。
二、申報截止時間:2011年11月15日下午18:00
由于報送時間相對集中,請各單位做好組織工作,務必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報范圍:根據國家科技計劃總體安排部署,2012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以下簡稱新產品計劃)重點圍繞培育和發展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繼續加大 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含量高的創新產品支持,引導和鼓勵企業增加新產品研發投入,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2012年度新產品計劃項目分為戰略性創新產品和重點新產品兩類(詳見附件2)。
四、申報材料及方式:
參照《2012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申報要求》和《北京市科委關于組織2012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申報要求》,申報單位認真準備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材料(申報材料一式七份);申報單位在提交申報材料的同時,提交《項目申報信息采集表》(附件5)。
申報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西直門南大街16號,北京市科委西樓618房間,北京科技開發交流中心科技項目管理部。
受理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軟件及網絡申報咨詢電話
科技部信息中心:010-88659000、010-51292636、 010-68522908(傳真)
受理服務電話:010-66510939、010-66510952
五、注意事項:
(一)申報單位應認真準備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將不予受理。
(二)不得重復申報。
1、申報單位當年度只允許申報一個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新產品計劃的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火炬計劃、星火計劃、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科技部同一年度的科技計劃;
2、申報單位當年度只允許申報一個新產品計劃項目,戰略性創新產品和重點新產品兩類只能選擇其一;
3、已列入新產品計劃的同一產品及型號的項目不得再次申報。若申報項目名稱相同,而型號不同,則必須提供該型號所采用的新的授權專利及其說明書摘要,附圖和權利要求書等內容,以證明其比原列入計劃項目的產品有重大的改進和創新,方可申報。
(三)產品名稱及型號填寫要簡潔、清晰、規范。名稱應用中文,盡量不出現英文詞組或縮寫,不得使用“系列產品”等詞語,屬系列產品必須注明型號。
產品名稱不要使用商品名或“商號”。不要使用“系列”、“研制”、“開發”、“技術”等不屬于產品名稱的稱呼,系列產品應注明型號。字數不超過36個漢字。
(四)申報表填寫和打印
填表前應仔細閱讀填表說明。申報表必須從系統填報打印,企業提交的紙質文件封面若無條形碼標記則視為無效。申報表中申報單位名稱、產品名稱及型號務必填寫準確。申報表須簽字蓋章,復印章無效。
(五)附件材料提交
附件材料要注意時效性。如無特殊說明,相關證明材料應在3年之內方為有效,即2009年后獲得的有效。
(六)在研項目不能申報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
附件:
1、《北京市科委關于組織2012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的申報要求》
2、《2012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申報要求》
3、《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支持領域(2012)》
4、《申報項目基本信息采集表》
5、《項目申報清單》
下載:http://www.bjkw.gov.cn/n8785584/n8904761/n8904870/n8917781/9002444.html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