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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全面推進《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行動計劃(2010-2012年)》的實施,督促各地認真履行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職責,2011年底,教育部印發了《中等職業教育督導評估辦法》,要求各地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實施方案,做好督導評估工作。針對《辦法》實施工作,日前,教育部督導辦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請介紹《中等職業教育督導評估辦法》制定出臺的背景?
近年來,全國各地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各項要求,先后出臺了適合當地實際的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政策文件,中等職業教育事業發展迅速,基本實現了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規模大體相當,人才培養規模與服務社會能力取得新突破;初步形成了以政府投入為主的經費保障機制,生均經費水平明顯提高,基礎能力與教師隊伍建設取得新成效;以頂崗實習為關鍵環節的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取得明顯成效,辦學模式與人才培養模式實現新探索。
然而,中等職業教育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如:政策法規落實尚不到位;專業建設適應性不強;學校辦學條件達標率普遍較低,提高專業課教師的實踐指導能力仍面臨困難;行業企業參與中等職業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專業設置和課程建設仍不充分,校企合作辦學的長效機制尚未建立。亟待通過一套科學設計、量度合理、符合中等職業人才發展需要和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規律的標準,評估各地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質量、監督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行為、引導中等職業教育健康有序發展。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全面推進《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行動計劃(2010-2012年)》的實施,督促各地認真履行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職責,我們制定《中等職業教育督導評估辦法》,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及中等職業學校對照標準,規范辦學,不斷取得更好更快的發展。
二、《中等職業教育督導評估辦法》主要包含哪些內容?具有什么特點?
圍繞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的宏觀政策建設與制度創新、經費投入、辦學條件保障及發展水平與特色等方面,《中等職業教育督導評估辦法》設計了《中等職業教育督導評估指標體系》、《中等職業教育督導評估標準》及《中等職業教育督導評估有關情況調查表》三項測量工具。具體來說,指標體系以百分制為總分計,將政策制度、經費投入、辦學條件及發展水平列為一級指標,下設政策建設、制度創新、總量投入、專項投入、基礎設施、教師隊伍、發展規模、教育質量等八項分類,再由此細分出30個二級指標以及指標權重;評估標準對指標體系的每一個二級指標進行細致闡釋,相當于實施督導評估的工作細則;調查表詳細列出每一項指標的核算方法、計算公式及事項說明,供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基層中等職業學校如實填寫、及時反饋。
應該說,這三項測量工具是我們運用現代教育管理和評價的理論、方法,借鑒德國、日本等職業教育發展先進的國家的有益經驗,結合我國中等職業教育長遠發展的目標和近期建設的重點,自主設計的首套專項督導評估辦法。這三項測量工具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一目了然,便于操作,有助于發揮教育督導監督、導向、激勵、調控功能,保障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