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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離我們有多遠?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改革房地產稅收制度”,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接受采訪時表示,將適當擴大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各種跡象表明,房產稅改革全面推開已“箭在弦上”,但能否有助于房價回歸尚待時間檢驗。
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自去年初在上海、重慶兩大直轄市啟動,歷經一年之后,房產稅“實施效果逐漸顯現”。
就“實施效果逐漸顯現”,究竟表現在什么地方,現在還沒有官方聲音,但是委員、代表的觀點并不相同。
全國政協委員劉克崮表示,征收房產稅是為配合房地產調控,而非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也不能把調房價寄希望于房產稅,而應該看到房產稅所帶來的財稅機制改革。“即便今后房產稅全面開征,也不是向每一個人征收,應對滿足基本居住要求的房產做出充分的扣除。”
而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在新浪訪談中談到,以征房產稅取代限購,這種嘗試是必要的,但是征房產稅應先取消土地出讓金。
葉青表示,老百姓住房的負擔應該有一個科學的解決方案,政府收土地出讓金的做法其實是不太合理的,購房者一交土地出讓金70年的錢一下子就交完了,使得房子在生產環節或購買環節價格非常高,相反在使用過程中負擔比較低,這也是造成房價很高的一個緣故。
“現在搞房產稅,就是把原來一年要交的,換算成70年去交,這樣就有利于使房主的負擔合理化。但是征房產稅的前提,就是這個樓盤的地價不包括土地出讓金,否則交了土地出讓金又交稅,就等于重復征稅了。”
3月5日下午,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參加青海代表團審議間隙,就政府工作報告中關于教育、房產稅等問題接受采訪。當記者問道:“今年房產稅會擴大到北京嗎?”還沒等謝旭人回答,旁邊一位官員搶先答道:“肯定會的。”謝旭人哈哈一笑,說:“正在研究。”
為了異地高考給孩子買房子?
列席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開幕會的教育部部長袁貴仁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異地高考改革方案將在10個月內出臺,現在已經進入“最后沖刺階段”。
袁貴仁說:“我們鼓勵各省市結合實際,盡快推出異地高考方案,有些省市確實存在難度的,教育部將具體協調。同時,異地高考也不意味著完全放開,而是存在‘條件準入’:一方面要考慮城市的承載能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家長滿足在當地工作等條件。”
談及方案公布的時間表時,袁貴仁爽快地表示:用不了10個月。
什么叫“考慮城市承載力”?什么是“滿足在當地工作等條件”?
從這個有關高考的宏觀政策來看,地方政府具有實施細則的制定權,因而各地的“認定”標準會有所不同,但基本的一條,必定是家長“常住”一定的年份。由于我國戶籍政策中規定,沒有固定居所不能落戶、未成年人不能單獨立戶,那么家長是否買房或者租房,是一個硬件標準。那么買房、租房就一定成為這些家長“超負荷”置辦高考指標的沖動,這就可能成為房價和租金看漲的推動力,新一輪熱炒可能會來臨。
如果允許租房滿一定年限可以異地高考,大多數的家庭將進入商品住宅的市場化租賃領域,對于持有房產的和有資金能力的本市居民,新一輪投資熱可能因此而起,當北京所有房源都成為“學區房”的時候,租金飛漲是必然的,房價被投資熱情推動,再漲也很有可能。
在“取消高考戶籍限制”這一利民工程啟動之前,須充分考慮房地產調控的目的,在一部分百姓關注孩子讀大學問題的時候,另一部分百姓也在關注樓市的投資機會,這是不可否認的。
文/特稿記者 蔣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