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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11]毀譽參半“洋品牌”的這一年
“違法成本低”助推跨國公司“耍大牌”
一些國際品牌為何在中國市場搞“雙重標準”?首先,缺乏競爭讓處于壟斷地位的洋品牌有恃無恐。
電信專家、北京計世資訊副總經理郭海濤說,盡管中國市場對蘋果極其重要,但蘋果從心態上卻不重視中國。因為它“仗著產品好”,感覺可以“有恃無恐。”
同樣,其他不少洋品牌的“拖字訣”也頻頻奏效。因為質量等問題短期內還難以撼動其地位。屢上黑榜的ZARA專賣店中,黃金時段試衣間門口仍然排著長隊。
其次,處罰標準中外有別讓洋大牌感覺不到“痛”。
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劉春泉認為,中國現行法律法規設定的違法成本低,是國際品牌屢次“犯險”的主因。而在歐盟,觸犯反壟斷法規的公司最高將被處以相當于違規年營業收入10%的罰款。2011年4月,日化巨頭聯合利華和寶潔公司因操縱洗衣粉價格遭歐盟反壟斷機構處以近3.2億歐元罰款。
相比之下,一些“洋大牌”在中國即使出了質量問題或欺詐案件,罰單往往只有幾十萬元,根本感覺不到“痛”。堪稱國內處罰“大單”的沃爾瑪連鎖店銷售假“綠色豬肉”案,最終罰款也只有269萬元。
最后,一些地方政府有意無意地“寬容”,導致對洋品牌監管力度較弱。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院長吳弘認為,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就業、稅收、GDP等考慮,為一些國際品牌提供了“超國民待遇”,甚至在其涉嫌違法之后疏于監管。
打破洋品牌的“超國民待遇”
如何狙擊外資企業責任“中外有別”?有關專家認為,不僅需要消費者觀念的改變,更需要提升法律威懾力,提高監管主動性,從制度上保障消費者和勞動者的權益。
劉春泉表示,政府應立法規范跨國公司濫用勞務派遣等行為;同時應借鑒國外經驗,對不誠信企業提高處罰門檻,大幅增加企業的違法成本。
“監管部門應引導企業認識到合法與誠信是市場的底線,更要正視消費者的感受?!鄙虾J猩虡I經濟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齊曉齋建議,在用“硬規則”對不誠信的企業進行制約之外,也需營造公平誠信的消費環境。
有關專家指出,一些跨國公司“耍大牌”也是中國消費者“寵”出來的。上海大學教授顧駿呼吁,不管是哪兒的產品,消費者應從品質和服務出發理性選擇,“盲目崇洋”的消費觀不可取。
(張舵郭宇靖周蕊周琳陸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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