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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效益。截至2010年12月底,三峽水電站累計發電4527億千瓦時。輸變電工程累計送出三峽電量4492億千瓦時,對促進華中、華東地區和廣東等省(市)的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此外,三峽輸變電系統的建設和運行,有力地促進了全國電力聯網和西電東送、南北互供格局的形成,提高了電網運行質量和效益。
航運效益。三峽水庫蓄水以來,極大地改善了長江航運條件及庫區支流航道條件,促進了船舶標準化、大型化,降低了航運成本,拉動了地方經濟發展。2010年,過閘貨運量達7880萬噸,比上年增長29.4%,是初期運行的4倍;其中過閘下行貨運量為4281萬噸。而過去單向通過能力僅為1000余萬噸。
水資源利用效益。三峽工程建成后,經水庫調節,增加了長江枯水期流量,改善了長江中下游航運和用水條件,三峽水庫已成為我國最大的戰略性淡水資源庫,在長江流域和國家重要戰略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更加突顯。
記者:在三峽工程全面完成初步設計建設任務之際,國務院適時出臺《三峽后續工作規劃》,有什么重要意義?
三峽辦規劃司負責人:開展三峽后續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戰略決策,是建設和諧穩定新庫區的迫切要求,是進一步拓展和發揮三峽工程綜合效益的需要。國務院適時出臺《三峽后續工作規劃》,是為了確保三峽工程長期安全運行和持續發揮綜合效益,提升其服務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能力,更多更好地造福廣大人民群眾。開展三峽后續工作,一是為了促進庫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加快庫區全面小康社會建設。二是為了構建和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體系,使國家戰略性淡水資源庫得到有效保護。三是為了對有關地質災害進行更有效的治理,確保庫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四是為了妥善處理好三峽工程蓄水運行給長江中下游河勢帶來的有關影響,進一步興利抑弊。五是為了加強綜合管理優化調度,提高三峽工程的效益和保障長期穩定安全運行。六是為了進一步拓展和發揮工程的綜合效益,提升三峽工程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