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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損失無法對沖
中國法人在利比亞境內的投資已經遭受了巨額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但更可怕的問題是,利比亞的戰亂導致了國際原油價格的大幅攀升,考慮到我國作為原油進口第二大國的背景,原油價格的上漲將導致整個中國經濟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由此可見,歐美主導下的針對利比亞的空襲行動中,實際上使得中國經濟蒙受了天量的損失。
與中國政府主張相近的俄羅斯可能也面臨投資、貿易和安全利益的損失,但作為全球最大產油國之一,因為原油價格的飆升,俄羅斯經濟面臨的風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對沖;而中國經濟在缺乏對沖手段的情況下,不得不去接受硬性的沖擊。
即便原油出口收入增加可以對沖戰爭損失,俄羅斯政府總理普京還是表示,俄羅斯未能在安理會表決1973號決議時候投反對票,是一個絕對的錯誤。引起戰爭的原因是多層面的,因此一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對于是否動用武力的態度通常是綜合考慮政治、經濟、安全、軍事等各方面因素的結果;但僅從戰爭給本國經濟利益造成的損害,俄羅斯政府的教訓又何嘗不是中國政府的教訓?
法律救濟途徑匱乏
利比亞戰事升級,對于聯合國安理會的五大常任理事國來說,只有中國政府面臨百分之百的損失。英法兩國急于推翻卡扎菲政府尋求利比亞政治局勢的洗盤,制造戰亂正是他們希望的。推翻卡扎菲并不是美國政府必然尋求的目標,但長期對利比亞實施單方面經濟制裁使得美國經濟與利比亞的聯系并不密切,更加談不上能源依賴,加之自洛克比空難以來對卡扎菲政府形成的敵對情緒,更使得美國國民對利比亞戰事持無所謂的態度。俄羅斯可能因為利比亞危機而損失經濟和戰略利益,但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原油價格上漲可以部分對沖掉俄羅斯的損失。只有中國政府和企業面臨硬性的經濟損失,而這些經濟損失將由納稅人來承擔。
然而,面對如此巨額的損失,中國企業缺乏挽回損失和救濟權利工具。一般而言,規范國家間投資關系是通過國家簽訂雙邊投資保護條約的方法來實現的。通過雙邊條約的方式,條約當事國相互承諾保證擁有對方國籍的公司得到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等一系列權益。在此框架下考慮我國公司的保護問題,我們絕望地發現,中國尚未與利比亞政府簽訂任何雙邊投資保護條約。由此,在中國政府與利比亞現任政府以及將來可能上臺的新政府的關系上,存在著天然的法律救濟手段的缺位。
另一種思考保護策略的途徑是在國際貿易范疇內考慮問題。國際貿易不論是貨物交易還是服務輸出,均以合同為前提。但各國合同法中普遍存在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的例外規則。不可抗力即法律界定的無法預料的、無法抗拒的、無法避免的外部力量;而情勢變更意味著履行合同的環境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以至于完全超越了合同訂立時當事人假設的作為合同履行基礎的客觀條件。
不論是不可抗力還是情勢變更,中國公司在此例外規則下最多只能不再繼續履行合同,而不是主張對方當事人賠償損失。投保或許能緩解戰爭風險,但在保險公司同為中國國有企業的情況下,問題得不到根本性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