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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應:跟上了嗎?
用地供應能否及時跟上,對于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至關重要。
為切實保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應,國土資源部決定今年對落實國家10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實行責任制,由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主要領導人負全責,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應計劃連同責任人名單由國土資源部向全國公示,并加強督促落實。
為了實現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應保盡?!?,部分地方政府千方百計確保土地供應進度。
北京市國土局將開辟綠色審批通道,進一步優化審批程序,加快落實保障性住房用地。確保7月底,全面完成2011年新開工20萬套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的用地供應。
安徽省今年將單列1.23萬畝新增建設占用農用地計劃指標,專項用于全省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房“三類”保障房及配套商業設施建設。
青海省將把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作為土地招拍掛的前置條件,確保新批準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不低于10%,此外,對于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設用地未達到70%的州、市、縣,將暫停其房地產用地開發審批。
根據國務院督察組公布的督察情況,接受檢查的16個省(區、市)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做到了“應保盡保”。
值得關注的是,在日益緊張的土地供應中應對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不斷增加的現實,在嚴格的土地審批程序中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按期完成,對地方政府而言是嚴峻的考驗。(記者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