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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據新華社電 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出臺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一亮相,便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為什么要出臺這部新規,是否如部分公眾擔心的那樣會增加“蟻族”等中低收入群體租房難度?如何保證執行監管到位?住房城鄉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副司長姜萬榮表示,規范分割出租行為有其現實意義,合理的合租行為仍然受到保護,中低收入人群租房問題可通過保障性租賃住房解決。
分割出租易致矛盾
姜萬榮介紹說,實踐中,出租人將房屋分割出租的情況比較突出,已經成為一個各方面反映比較強烈集中的問題,因此考慮多方因素,在《辦法》中作出了規范分割出租行為的規定。
我國對建筑安全有明確要求和規定,分割出租中的出租人擅自改變房屋構造結構,改變水、電、氣線路等行為,實際上已經違反了現有規定和標準。此外,分割出租行為不僅因居住密度大而無法保障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條件,還因承租人過度占用公共資源侵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容易導致矛盾和糾紛。
《辦法》可能會增加部分租房者的租房難度。姜萬榮表示,對分割出租行為進行規范,與群租或低收入人群住房租賃是兩個問題。一是合理的合租行為仍然受到保護。《辦法》旨在規范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分割出租行為,對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的合租行為并未禁止,承租人仍可在《辦法》規定的前提下,選擇適合自己的商品住房進行合租。
二是中低收入人群租房問題可通過廉租房和公共租賃房解決。目前,各地均以各種渠道拓寬廉租房和公共租賃房房源,確保租賃住房的供給穩定充足,惠及中低收入人群。中低收入人群可以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向當地主管部門申請廉租房、公共租賃房居住。
新政鼓勵房屋出租
與原《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相比,新《辦法》做出了諸多調整。姜萬榮介紹說,比如體現了鼓勵房屋出租的精神。《辦法》第六條,將原來規定的九種不得出租情形,減少為屬于違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違反規定改變房屋適用性質等四種情形。
再比如,貫徹對租賃當事人特別是承租人權利保護的原則。《辦法》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隨意提高租金。
另外,進一步明確了出租人的房屋維修及確保房屋安全、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等義務;明確對主管部門在加強租賃管理和提高服務水平方面的工作要求;進一步細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度。《辦法》還要求主管部門提高租賃服務水平,定期分區域公布不同類型房屋的市場租金水平等信息,建立完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信息系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