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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德國內閣8月25日通過了一項銀行重組議案,其中包括征收銀行稅的計劃。銀行稅計劃從2011年1月開始執行,每家銀行每年的繳稅總額不超過其年利潤的15%。
銀行稅有望每年為德國政府帶來12億歐元的稅收收入,這些收益將被納入德國銀行重組基金。分析人士指出,開征銀行稅將對德國銀行業利潤產生巨大影響。市場普遍預計,2010年該國銀行業稅前利潤可能因此下滑3%到7%。
銀行稅每年征收一次
德國內閣25日通過的銀行重組議案旨在為陷入經營困境的銀行提供一系列工具,允許銀行將具有系統性風險的資產移交給第三方私營機構或過渡性公共銀行,而無需依賴政府援助完成重組。
該議案是德國整頓瀕臨破產銀行一攬子措施的一部分,目前尚待德國下議院與上議院批準,預計將于2010年年底前生效。
德國財政部長朔伊布勒表示:“填補金融危機暴露出的金融監管空白和努力避免經濟陷入衰退同樣重要?!钡瑫r表示,全球主要經濟體不太可能于近期就全球范圍內征收金融交易稅達成一致。
根據銀行重組議案,銀行稅有望從2011年1月份開始征收,適用于所有總部位于德國境內并實現年度凈利潤的銀行,包括儲蓄銀行與合作銀行。議案規定,銀行稅每年征收一次,總額不超過銀行年利潤的15%;如果銀行當年未能實現盈利,新稅費用將為盈利情況下需付數額的5%。
為使銀行在未來可能的危機出現前預先支付一定費用,減少納稅人負擔,該議案規定,從事風險性業務較多的銀行必須支付更高的銀行稅。銀行稅還將根據銀行負債的增高而累計增加。議案規定,對于負債余額最多為100億歐元的銀行,銀行稅將占其債務余額的2個基點;對于債務余額最多為1000億歐元的銀行,銀行稅將占其債務余額的3個基點;對于負債余額超過1000億歐元的銀行,銀行稅將占其債務余額的4個基點。
影響銀行利潤
德國銀行業人士認為,銀行稅數額巨大并將對銀行盈利產生影響,尤其對只有少量客戶存款的批發銀行。根據估算,2011年,德意志銀行需支付最高可達4.5億歐元的銀行稅、德國商業銀行需支付2.2億歐元稅款、德國客戶數量最多的零售銀行德意志郵政銀行需支付2700萬歐元左右、德國交通信貸銀行需支付的銀行稅可能為480萬歐元。
普華永道發表本周發布報告稱,2009年,歐洲銀行業的壞賬規模迅速擴大,其中德國銀行業的壞賬規模居歐洲之首。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年底,德國銀行業資產負債表上的壞賬賬面價值同比增長了50%,達2130億歐元。
德意志銀行全球分析師高登稱:“德國銀行壞賬激增的原因幾乎如出一轍,主要由于長期過度集中在美國房地產領域。這些銀行的貸款中有80%到90%是商業或者與住房有關的貸款,其中有30%到40%可能成為壞賬。” ( 陳聽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