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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二、關于推算方法問題
在推算全國居民收入過程中,該報告在指標界定、數據引用以及模型假定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需要改進的地方。
1、數據引用不合理
在推算全國居民可支配收入時,報告采用了城鄉年末人口,而統計部門一般是用年平均人口。按照該報告的計算方法,如果按城鄉年平均人口推算,2008年全國居民可支配收入會比按城鄉年末人口計算結果低0.6萬億元。
2、間接推算方法存在明顯的缺陷
由于這項調查未采用隨機抽樣,無法直接用調查樣本數據來推算我國城鎮居民收入的總體分布狀況,因此,報告采用了間接推算方法,即恩格爾系數法和模型法。但這一方法同樣存在明顯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恩格爾系數法假定恩格爾系數只與收入水平有關,這顯然不符合實際情況。實際上,恩格爾系數除了與收入水平有關外,還與消費品價格、飲食習慣、家庭規模、文化程度等有關。
二是模型法采用虛擬變量來反映消費品價格、飲食習慣、文化程度等對恩格爾系數的影響,但擬合效果較差。盡管該模型的解釋變量系數通過了顯著性檢驗,但擬合度只有0.2472,明顯偏低。
此外,模型對于解釋變量在不同收入分組中的賦值存在較大主觀性和隨意性。
三、推算結果明顯偏高
根據報告中的模型法推算結果,2008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2154元,是我局相應數據的2倍左右;全國居民可支配收入為23.2萬億元,比我局按城鄉住戶調查放大推算出的全國居民收入高出9.26萬億元,比2008年全國資金流量表中居民可支配收入高出5.3萬億元。我們認為,這一推算結果明顯高估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如果采用報告中的計算結果,2008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將達到73.9%,占當年國民可支配總收入比重將達到72.6%,而當年全國財政收入占當年GDP比重為19.5%,政府可支配收入占國民可支配總收入比重為21.3%,按此推算,企業可支配收入占國民可支配收入比重僅為6.1%,這一結果明顯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