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規劃司司長江冰7月20日透露,按照國務院的部署要求,能源局組織編制了新興能源產業發展規劃,規劃期為2011-2020年,目前已形成比較成熟的規劃稿,正按照有關程序準備上報國務院審批。
江冰介紹說,該規劃的名稱最終確定為新興能源產業發展規劃,而不是此前所說的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原因是,該規劃不僅包括核電、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產業,還包括傳統能源的升級和變革,如潔凈煤、智能電網、分布式能源、車用新能源等能源新技術的產業化應用的具體實施路徑。
他還表示,初步測算,新興能源產業規劃實施以后,到2020年將大大減緩對煤炭需求的過度依賴,能使當年的二氧化硫排放減少約780萬噸,二氧化碳排放減少約12億噸。規劃期累計直接增加投資5萬億元,每年增加產值1.5萬億元,增加社會就業崗位1500萬個。
據了解,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與可再生能源“十二五”發展規劃的內容有重合的部分,但二者的約束時間不同,內容側重點也有所差別。
(邢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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