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質疑直接干擾著分配制度改革的進程,使有關部門在出臺相關工資增長機制的法律政策時“投鼠忌器”
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已經成為今年引起熱烈爭論的話題。在普通老百姓看來,這個話題的實質就是“漲工資”。
然而在這場社會大討論中,出現三大擔憂或顧慮:一是“勞動力成本上升導致企業效益下滑和資本外移”論;二是“就業減少萎縮”論;三是“引發通脹”論。這三大質疑直接干擾著分配制度改革的進程,使有關部門在出臺相關工資增長機制的法律政策時“投鼠忌器”。筆者以為,這三大顧慮亟須打消。
從經濟發展和企業效益來看。首先,“漲工資”的目的就是要變“競次”的路徑依賴為“競優”的路徑依賴。
我國企業勞動力成本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的“向下競爭”已經在不斷惡化我國的經濟環境,對經濟結構的轉型升級極為不利。而“漲工資”就是通過更加公平合理的勞動者報酬收入,對那些資源浪費型、環境污染型、勞動力成本低廉型的企業形成“擠出效應”或“倒逼效應”,讓那些居于產業鏈低端、沒有技術含量、無法保障勞動者權益的企業要么垮掉、要么出走、要么提高資本有機構成或實現產業轉型升級,形成企業“向上競爭”的機制。
其次,“漲工資”的效果之一是可以提高消費能力擴大有效的國內市場。“漲工資”在個別企業的微觀層面是成本上升,但在整個宏觀經濟中是擴大國內消費市場。利弊取舍之間是要個別企業的小效益,還是要充滿經濟活力的大市場,不言而喻。
再者,“漲工資”就是為企業創新奠定基礎。通過企業的自主創新實現產業結構的升級換代,這是已經喊了十幾年的目標了。然而,自主創新不足的根本原因是企業的急功近利、短期化行為和人力資本投入不足。“漲工資”與縮工時并舉,可以形成更加長期穩定的勞動關系,也可以使勞動者有更多的時間精力去提升自身素質。日本在這方面的成功經驗值得借鑒。
從擴大就業來看。在企業層面“漲工資”,為縮短工時、保障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創造了前提條件。許多破壞工時法規的企業都以勞動者要求加班以增加收入為借口。在“漲工資”的同時,應嚴格執行我國關于勞動者的工時法規,把一些企業生產線“血汗工廠”方式的“兩班兩運轉”糾正為“四班三運轉”或“五班三運轉”,增加企業生產線的勞動力使用量,擴大就業,減輕勞動強度。
而“漲工資”帶來的廣大工薪勞動者消費需求增加,可擴大消費市場,商業、服務業、旅游業等第三產業的發展為勞動力向第三產業轉移,也為擴大就業空間創造了條件。
從控制通脹來看。分配制度改革中的“漲工資”要解決的根本問題,是社會財富分配不合理的“兩高一低”問題,即國家財政收入和企業利潤高,勞動者收入低,且缺乏正常增長機制。換句話說,“漲工資”不是往蛋糕里注了水再去分,而是按公平合理共同參與的方式重新分蛋糕。即政府財政讓稅,企業利潤讓利。在這種總量不變前提下的“漲工資”是不摻水的,不會引發社會擔憂的通貨膨脹。
工資誰來“漲”、怎么“漲”是眼下遇到的又一個問題。
有些人把政府看做是“漲工資”的主要推手,認為政府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就是在“漲工資”。但在市場經濟中,政府行為是有限的。最低工資標準應該是當地效益最差企業給剛參加工作、沒有任何技能和家庭負擔、維持當地最低生活水準的收入標準。它既不能反映企業或行業的效益水平,也不直接影響大多數工薪勞動者的收入水平,所以不能以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取代“漲工資”。
還有人認為,以勞動者自發的“用腳投票”造成的用工荒迫使企業“漲工資”或以停工怠工方式逼迫企業“漲工資”,是市場經濟勞動關系調整的最佳方式。殊不知勞動者作為弱勢群體,采用這些“權益自救”方式是在權益受損到忍無可忍情況下的舉動,這種無序的勞動關系平衡方式對社會的和諧穩定也會帶來不可預知的沖擊。
在幾乎所有市場經濟國家中,集體協商談判是實現勞動者“漲工資”的法定程序和有效途徑。我國進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后,制度安排也是企業“漲工資”,主要靠工會的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但在大多數勞動者的心目中,企業工會還遠不能代表他們與資方平等協商,滿足漲工資的利益訴求;根本原因是企業工會缺乏勞動關系中的獨立性和代表性;我國的工資平等協商制度也還缺少系統完備的法律制度的支撐和規范。這涉及到國家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工會組織體制、運行機制和工作模式的自身改革。
為了破解我國經濟社會存在的深層次利益分配矛盾,加快我國勞動關系運行機制立法和各級工會自身改革的步伐勢在必行。 (文/許曉軍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工會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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