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5個重災省市社會捐贈款物(不含“特殊黨費”)接收、劃撥、使用和結存情況
四川、甘肅、陜西、重慶、云南等5個重災省市共接收社會捐贈款物390.18億元,其中直接接收170.74億元,中央部門單位和其他省市劃撥219.44億元(該部分資金在前項中已有表述,下述各省市接收捐贈款物總額,均為本省市直接接收和上級、外省市劃轉數的合計)。
(一)四川省共接收捐贈款物293.49億元(資金201.95億元,物資91.54億元)。
捐贈款物支出217.93億元,其中:用于應急搶險104.66億元,用于災后重建107.78億元(主要是城鄉住房建設21.49億元,學校及配套設備45.54億元,醫院及配套設備8.77億元,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8.30億元,其他重建支出23.23億元),5.49億元捐贈資金與財政資金統籌用于災區學校及配套設備、城鄉住房建設、醫院及配套設備、道路及橋梁等基礎設施等重建項目。
捐贈款物結存75.56億元(資金73.18億元,物資2.38億元),分別為省級30.10億元,地市級17.16億元,縣區級28.30億元。結存款物中有39.78億元正隨重建項目進度陸續撥付,其他款物將按重建規劃安排使用。
(二)甘肅省共接收捐贈款物51.19億元(資金34.79億元,物資16.40億元)。
捐贈款物支出35.85億元,其中:用于應急搶險16.53億元,用于災后重建19.28億元(主要是城鄉住房建設13.25億元,學校及配套設備2.80億元,醫院及配套設備0.96億元,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0.14億元,其他重建支出2.13億元),撥付其他災區0.04億元,6億元捐贈資金與財政資金統籌安排全部用于本省受災地區城鄉住房建設。
捐贈款物結存9.34億元(資金7.53億元,物資1.81億元),分別為省級7.74億元,地市級0.87億元,縣區級0.73億元。結存款物中有6.08億元正隨重建項目進度陸續撥付,其他款物將按重建規劃安排使用。
(三)陜西省共接收捐贈款物30.90億元(資金26.38億元,物資4.52億元)。
捐贈款物支出23.59億元,其中:用于應急搶險5.95億元,用于災后重建6.89億元(主要是城鄉住房建設2.23億元,學校及配套設備3.10億元,醫院及配套設備1.08億元,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0.35億元,其他重建支出0.13億元),撥付其他災區0.70億元,有關系統上劃中央部門單位0.03億元統籌安排用于災后重建,10.02億元捐贈資金與財政資金統籌安排用于災區學校及配套設備、城鄉住房建設、醫院及配套設備等重建項目。
捐贈資金結存7.31億元,分別為省級3.40億元,地市級1.40億元,縣區級2.51億元。結存資金中有4億元正隨重建項目進度陸續撥付,其他款物將按重建規劃安排使用。
(四)重慶市共接收捐贈款物11.87億元(資金9.40億元,物資2.47億元)。
捐贈款物支出10.66億元,其中:用于應急搶險2.34億元,用于災后重建3億元(主要是城鄉住房建設0.72億元,學校及配套設備0.95億元,醫院及配套設備0.39億元,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0.71億元,其他重建支出0.23億元),撥付其他災區3.03億元,有2.29億元捐贈資金與財政資金統籌安排用于災區城鄉住房建設、醫院及配套設備、道路及橋梁等基礎設施等重建項目。
捐贈款物結存1.21億元,分別為省級0.65億元,縣區級0.56億元。結存的捐贈資金中有0.92億元正隨重建項目進度陸續撥付,其他款物將按重建規劃安排使用。
(五)云南省共接收捐贈款物8.25億元(資金7.63億元,物資0.62億元)。
捐贈款物支出7.48億元,其中:用于應急搶險0.76億元,用于災后重建4.89億元(主要是城鄉住房建設1.01億元,學校及配套設備0.34億元,醫院及配套設備0.44億元,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3.09億元,其他重建支出0.01億元),有關系統上劃中央部門單位0.08億元統籌安排用于災后重建,撥付其他災區1.75億元。
捐贈資金結存0.77億元,分別為省級0.27億元,地市級0.49億元,縣區級0.01億元。結存資金中有0.73億元正隨重建項目進度陸續撥付,其他款物將按重建規劃安排使用。
在汶川地震社會捐贈款物中,共接收國際組織、海外華僑等國外和港澳臺地區捐贈款物73.98億元,其中:定向捐贈37.73億元,非定向捐贈36.25億元。定向捐贈中,中央各部門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全國性基金會接收 26.23億元(已按捐贈者意愿分別下撥到四川15.32億元、甘肅6.05億元、陜西1.60億元),四川、甘肅、陜西直接接收10.62億元,其他省區市接收0.88億元。全部定向捐贈款物已按捐贈者意愿下撥相關單位或項目。非定向捐贈中,中央各部門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全國性基金會接收23.72億元,四川、甘肅、陜西直接接收11.99億元,其他省區市接收0.54億元。非定向捐贈款物已與其他來源社會捐贈統籌用于災區,主要用于農村居民住房、中小學校和醫院設施等建設。
審計署已先后4次向社會公告了汶川地震社會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情況,本次審計沒有發現重大違紀違規問題。審計署將繼續對用于災后重建的社會捐贈款物進行跟蹤審計,并適時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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