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正式批復同意天津市調整濱海新區行政區劃,標志著濱海新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全面啟動。
9日召開的天津市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動員大會上,記者了解到,國務院批復了天津市報送的《關于調整天津市部分行政區劃的請示》,同意撤銷天津市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設立天津市濱海新區,以原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的行政區域為濱海新區的行政區域。新的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將坐落在新港街道新港二號路。
國務院要求,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天津市自行解決。國務院還要求天津市嚴格執行中央關于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優化總體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在當日的動員大會上,天津市市長黃興國向各區縣政府和各委辦局傳達了國務院的批復。
此間專家認為,調整天津市濱海新區行政區劃,是實施國家發展戰略,推動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對于進一步加快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重要意義。(記者張澤偉、孫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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