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以來,隨著經濟進一步恢復,電力、煤氣需求快速恢復,電價、氣價的上調再次成為焦點。日前,有消息稱,天然氣價格改革有望在年底破冰,中央政府正考慮天然氣價格改革提議,根據該提議,天然氣出廠價可能上調20%-30%。據了解,新定價方案將實行綜合性的加權平均法:將國產氣和進口氣價格折中,上調國產氣價格,下調進口氣價格。兩種天然氣加權平均后,由國家發改委確定區域門站價格,不同區域門站價格不同。實現上下游同步聯動,最終形成“一省一價”,北京、上海、廣東等地執行不同的價格標準。
長期來看,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既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客觀需要,也是推動節能減排,促進中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迫切要求。在此背景下,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似乎是一種趨勢。
指導價負面影響日顯
長期以來,電力、天然氣等產品一直被看作是公共消費產品,其價格由政府指導定價,這使得電力、天然氣價格水平低于市場平均水平,難以形成良性價格傳導機制,影響產業的發展速度和水平。如在天然氣方面,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天然氣能源應用多元化發展,中國天然氣消費量一直保持快速增長。長期低價格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這種消費增長的速度。由于價格低廉,企業生產積極性下降,產量增長緩慢,使得市場供不應求矛盾更加突出。而在電力方面,此前煤炭價格較低,政府指導定價不能隨煤價下跌而降低,電力企業因此獲利豐厚,導致電力產業的發展如雨后春筍,最終產能過剩嚴重局面由此產生。現在的情況則是,近幾年來,煤炭價格大幅上漲,指導價格并沒有根據市場變化作相應調整,引起電力企業嚴重虧損。煤電雙方博弈也更加激烈,造成的結果就是,電力等資源價格改革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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