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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發現海底“可燃冰”
2005年4月14日,我國在北京舉行中國地質博物館收藏我國首次發現的天然氣水合物碳酸鹽巖標本儀式,宣布我國首次發現世界上規模最大,被作為“可燃冰”即天然氣水合物存在重要證據的“冷泉”碳酸鹽巖分布區,其面積約為430平方公里。
該分布區為中德雙方聯合在我國南海北部陸坡執行“太陽號”科學考察船合作開展的南中國海天然氣水合物調查中首次發現。中德科學家一致建議,借距工作區最近的中國香港九龍的名謂,將該自生碳酸鹽巖區中最典型的一個構造體命名為“九龍甲烷礁”,其中“龍”字代表了中國,“九”代表了多個研究團體的合作。
按照戰略規劃的安排,2006年至2020年是調查階段,2020年至2030年是開發試生產階段,2030年至2050年,中國“可燃冰”將進入商業生產階段。
什么是“可燃冰”
談到能源,人們立即想到的是能燃燒的煤、石油或天然氣,而很少想到晶瑩剔透的冰。然而,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人們陸續在凍土帶和海洋深處發現了一種可以燃燒的“冰”。這種“可燃冰”在地質上被稱之為天然氣水合物。天然氣水合物是一種白色固體物質,外形像冰,有極強的燃燒力,可作為上等能源。它主要由水分子和烴類氣體分子(主要是甲烷)組成,所以也稱它為甲烷水合物。
“可燃冰”的資源量
科學家的評價結果表明,僅僅在海底區域,“可燃冰”的分布面積就達4000萬平方公里,占地球海洋總面積的四分之一。目前,世界上已發現的“可燃冰”分布區多達116處,其礦層之厚、規模之大,是常規天然氣田無法相比的。科學家估計,海底“可燃冰”的儲量至少夠人類使用1000年。
“可燃冰”被西方學者稱為21世紀能源或未來新能源。迄今為止,在世界各地的海洋及大陸地層中,已探明的“可燃冰”儲量已相當于全球傳統化石能源(煤、石油、天然氣、油頁巖等)儲量的兩倍以上。
各國競相開發“可燃冰”
1960年,前蘇聯在西伯利亞發現了“可燃冰”,并于1969年投入開發;美國于1969年開始實施“可燃冰”調查,1998年把“可燃冰”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能源列入國家級長遠計劃;日本開始關注“可燃冰”是在1992年,目前已基本完成周邊海域的“可燃冰”調查與評價。但最先挖出“可燃冰”的是德國。2000年開始,“可燃冰”的研究與勘探進入高峰期,世界上至少有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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