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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價及候時費均為全國最高、公里價也位居全國前列的深圳出租車價格,歷時多年未變。盡管消費者、出租車司機都認為應該降價,但時至今日出租車價格卻依然故我。
6月11日,深圳市再次召開聽證會,面對一份《深圳市優化出租車運價結構聽證方案》,消費者發現“運價不但沒降反升,并以提高出租車司機收入的名義設立了空返費”;的哥們也表示,對“方案不滿意,城市塞車嚴重,停車還在燒油,候時費再要減,不合理”。甚至在聽證會后,坊間還留下了“逢聽必漲”的印象。
價格幾經周折依舊高企
消費者代表鄒濤曾經花費近半個月時間收集市民意見,在全市6區進行調研。在這份“馬路、公交站臺走訪58人+企業走訪84人+社區走訪102人+電話反饋521個+電子郵件6745封+手機短信1572個”為基礎的民意調查中,基本結論是84.79%的被調查市民希望深圳出租車起步價格下調到3公里10元以下。而該市現行的出租車起步價為全國最高——3公里12.5元。
事實上,早在幾年前,深圳市民就寄希望于可能會出臺降價方案的出租車聽證會,但結果并不樂觀。曾經在2004年、2007年參加過聽證會的消費者代表鄭祖華今年是第3次參加聽證會,一份發言稿,她六易其稿、洋洋灑灑寫了10頁。她表示:“我對聽證會是滿腔熱情參加的,也非常珍惜這樣的機會,但幾次參加讓我越來越失望和無奈,今后我不會再來參加聽證會了。”
聽證會上,交通局提出了四套調價方案,方案起步價降幅較大,有利于吸引短途消費者。里程價保持不變有利于企業更新車型時保持較高檔次。
但鄭祖華認為,方案中對起步價的調整是“明降暗升”。“原來12.5元/3公里,平均下來是4.16元每公里,現在卻成了5元每公里,這實際上不是漲價了嗎?因為優化后的公里價比全國之最還高出了0.84元,而得到2.5元好處的2公里以內的乘客人數,僅占客流量的18.26%,而81.74%乘客只能得到1毛錢的優惠。“如果真有誠意的話,應該是2公里8元或者2.5公里10元”。鄭祖華說,“上海起步價11元/3公里,其他城市3公里以下價格也沒有超過10元的,為什么深圳不能做到?”
率先在國內實行價格審議制度的深圳,從2004年媒體所稱的“深圳聽證年”開始,的士降價、地鐵資費標準制定、數字電視收費、污水處理費征收等聽證會,到今年的士運價聽證,聽證會似乎有了“審美疲勞”。在離此次聽證會還不足一周時,鄭祖華告訴記者,自己沒有接到一個消費者電話,而2004年那次卻電話爆棚。
出租車公司成本成謎
消費者任美樺說,深圳的士運營成本在全國都十分特殊。運營牌照費高達八九十萬元,全國獨有。加上眾所周知的司機簽約時的茶水費、候客時的進場費等等,運營負擔十分沉重。
消費者代表李曉霞則提出,在聽證會上沒有提到企業的租金,對企業管理費只字不提。租金是出租車最大的成本,但是到目前為止,深圳出租車企業的平均牌照成本到底是多少?沒有人算過。我們應該弄清楚企業的平均成本到底是多少?到底有沒有降價空間?
在財政局出具的報告中提到,整個出租車行業的利潤是3074元/車每月,一年大概是4萬元。
人大代表鄭學定是一位會計師,他翻閱了深圳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提供的出租車營運成本監審報告。他說,官方出具的深圳出租車企業稅后凈利潤率為10.64%。而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的數據表明,出租車公司平均銷售利潤率達16.22%。就他所知,大多數競爭性行業的銷售利潤率只有1%到3%。如果沒有出租車企業讓利,出租車調價“很困難”。
深圳市安達客運公司的三星級駕駛員馬文舉說,出租車調價是司機們議論了幾年的事情。大部分司機都認為如果只是降價,而沒有調整司機、公司和政府之間的關系,那么“的哥”本來微薄的收入就更少了。有出租車司機認為,交給公司的租金至少應該降低2000~3000元。
深圳市政協委員張小挺認為,出租車價格調整,應考慮政府、企業、的哥、消費者各方利益,他說企業是介于政府與司機之間的,是個中間層。在這幾方利益中,企業這個中間層利益最模糊,政府應該整合出租車企業。
鄭祖華說,作為定價基礎的成本監審,“企業成本成了一個解不開的謎”。其原因就在于缺乏真正意義上的“成本監審”,聽證會每每流于形式,變成了“提價論證會”,逢聽必漲。
運價調整關乎出租車運營體制
消費者鄒濤表示,運價調整和深圳出租車行業運營體制密切相關。不改革體制,死路一條!他說,深圳現行的出租車拍賣制度以及捆綁一體的公司化運行模式,有許多制度性缺陷,出租車公司是最大受益者,拿到一個牌照就等于一本萬利。公司拿去了出租車四分之三的收入,保底經營,一切風險都壓在的士司機身上,其弊端很多。
深圳市人大代表鄭學定說,深圳10505輛紅的(在特區內運行的出租車),總共有76家運營企業,平均每家企業經營車輛138個,牌照價格最低為1.9萬元、最高為96萬元,經營年限最短12年,最長為50年。這樣造成行業過度競爭,管理成本增加,而最后的埋單者是消費者。
另一種看法認為,出租車運價涉及出租車的市場定位問題:到底是定位于服務高端和有特殊需求的人群,還是服務廣大消費者?
鄭祖華認為,出租車的定位應該遵循2004年交通局報告中所說的原則,即“通過調整運價,改變人們傳統上認為的出租車是為少數有錢人服務的特殊消費工具,使得出租車轉變為普通、快捷、方便的代步交通工具”。
但也有人認為,出租車是滿足居民特殊出行需要的交通工具,因為出租車相對大容量公共交通,不僅成本較高,而且占用城市交通資源也比較多,并且出租車主要是小部分人乘坐,所以價格高一些也是合理的。 (記者 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