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統一取消清凈劑加價。成品油銷售企業銷售成品油時,不得以添加清凈劑或其它名目在國家規定的成品油價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費用。凡此前出臺的清凈劑加價政策一律取消。鼓勵成品油零售企業以小包裝形式單獨銷售清凈劑,由消費者自由選擇。
六、液化氣出廠價格暫不調整。
七、調整后的價格自2008年12月19日零時起執行。
八、中石油、中石化集團公司要努力做好成品油生產和調運的銜接,確保市場供應。同時,要督促所屬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
九、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的穩定。同時要加強成品油市場動態和價格監測,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并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應對措施。
十、各省(市、區)價格主管部門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團公司要在12月19日18:00前將調價方案的執行情況、市場價格情況和存在問題報告我委價格司(傳真電話:010-6850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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