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自2008年12月19日零時起將汽油出廠價格由每噸6480元調整為5580元,每噸降低900元;柴油出廠價格由每噸6070元調整為4970元,每噸降低1100元;航空煤油出廠價格由每噸7450元調整為5050元,每噸降低2400元。上述成品油價格調整已含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的因素,2009年1月1日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方案時,國內成品油價格水平不提高。
12月18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期國際市場油價持續回落,及時把握當前有利時機,推進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對規范政府收費行為,公平社會負擔,促進節能減排和結構調整,依法籌措交通基礎設施維護和建設資金,促進交通事業穩定健康發展,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國務院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價外征收的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同時,將價內征收的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相應提高。
國務院同時決定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理順成品油價格。國內成品油價格實行與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有控制的間接接軌,以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為基礎,加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稅收、流動環節費用和適當利潤確定。成品油價格調整既要反映國際市場石油價格變化和企業生產成本,又要考慮國內市場供求關系;既要反映石油資源稀缺程度,又要兼顧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
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結合近期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持續回落的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自2008年12月19日零時起將汽油出廠價格由每噸6480元調整為5580元,每噸降低900元;柴油出廠價格由每噸6070元調整為4970元,每噸降低1100元;航空煤油出廠價格由每噸7450元調整為5050元,每噸降低2400元。上述成品油價格調整已含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的因素,2009年1月1日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方案時,國內成品油價格水平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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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決定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降低成品油價格
· 成品油供應價格調整表
· 各省區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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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降低成品油價格的通知(附各地價格表)
發改委:汽油、柴油零售價每升降0.91元和1.08元
北京93#汽油5.44元/升 下調幅度略大為0.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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