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到12日,中國共產黨十七屆三中全會將在北京召開。據悉,此次會議熱點包括:完善土地制度改革還富于民、發展現代化農業保障糧食安全、打破城鄉二元體制推動城鄉一體化、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為明年經濟工作定調等,而圍繞土地制度的相關政策調整將成為本輪農村改革的關鍵。有分析人士認為,這一輪改革將遵循7月份開始的林權改革路線展開。
高層頻頻考察釋放改革信號
9月8日至10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到河南農村考察,同基層干部群眾共商推進新形勢下農村改革發展大計,強調“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推進農業經營方式轉變,不斷完善有利于農業農村發展的體制機制。”
9月30日,胡錦濤到30年前“大包干”的起點——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考察,公開承諾將允許農民以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表示現行的土地政策將在十七屆三中全會后有所調整。但調整的前提是“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給農民吃了一顆“定心丸”。
10月4日至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考察時強調,國家將進一步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力度,繼續增加對農民的補貼,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
會議之前高層頻頻考察農村糧食生產和土地利用現狀,具有明確的象征意義。坊間普遍認為這一系列活動釋放了十七屆三中全會將啟動我國新一輪農村改革的信號。
新一輪農改或借鑒林改經驗
專家分析,新一輪農村改革可能會進一步完善土地征用制度,進一步延長土地經營權的年限,將農村土地的承包期從現在的30年延長到70年等。現行的《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分析認為,這一條規定或許就是新農改的突破口。目前,《土地管理法》也由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在緊張修訂中。據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魏莉華透露,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的每一次重大變革,都與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密不可分。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黨國英對此認為,農村非農建設用地“流轉”形式變革就是此次農改的題中之義,重點是農民集體所有制土地的使用權,但所有權預期不會發生變化。他建議,通過改革,國家可以給出一個更強烈的保護農民權益的信號,如在土地確權的基礎上,宣布農民土地承包權永遠不變,承包權可以轉讓、抵押、繼承等。
對于胡錦濤在小崗村考察時提到的 “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黨國英深有體會,他表示“穩定是流轉的前提”,同時,相應的法律配套措施也要跟上,現行的《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權法》都需要修改。
《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提出了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的目標,黨國英認為,只要管住規劃,流轉將有利于保護耕地,不會對耕地構成威脅。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嶸5月份曾經陪同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周鐵農前往小崗村調研。對于如何創新農村集體土地所有制的實現形式,于建嶸認為關鍵在于“如何實現流轉”。通過流轉會實現土地相對集中,擴大土地經營規模。“林權改革目前取得的成果就是即將到來的農改的‘底線’。”于建嶸預計。
縱觀林改歷程以及高層對此的肯定,專家普遍認為林改的經驗必將為新一輪的農改所借鑒。于建嶸認為,按照林改的經驗,土地也可以作為農民的財產存在,而不只是生產資料,可以抵押、貸款、轉讓。
“新一輪農改有兩條底線不能突破,第一是所有制的底線;第二是土地二級市場制度不會突破,必須要經過國家征地這個環節,這是涉及到地方財政的問題。”根據林改經驗,于建嶸做出上述判斷。“改革開放三十年展開新一輪農改是解決農民問題最好的突破口。”
期待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破題
新一輪農改是否涉及到 “小產權房”仍是各界關注的焦點。目前,農民宅基地房子并沒有產權。按照經濟學家厲以寧的說法,中國農民宅基地房子按照市場價值估計,高估有20萬億元,少估一點也有15~18萬億元,如此巨量的房產沒有房產證是不合理的。“宅基地和建設其上的住宅無法流轉,無法抵押,直接制約了農民土地權益的實現。”
在談到林改經驗時,厲以寧談到,農業承包制未觸動城鄉二元體制,為此,新一輪改革不僅要解決集體農業林業承包土地的流轉問題,而且要解決農民宅基地的置換 (即以宅基地換取城市住房、城市低保和城市戶口)問題,以及和宅基地上房屋的產權界定問題。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王守智也表示,目前中國還未建立起一套跟市場經濟完全接軌的土地管理制度,其中之一就是缺乏明晰的產權制度。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張曉山也表示,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所醞釀的成員權的利益如何體現仍是還富于民的題中之義。(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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