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來呼喚區域協調
21世紀以來,環渤海區域以其獨有的政治經濟優勢、區位優勢、雄厚的工業基礎和強大的研發能力等特點,正在成為中國最具發展潛力和活力的經濟增長中心之一。為此,環渤海區域必須要加快推進區域內各個地方的協調發展,用一體化的思維重構區域內的各種資源配置,優化環渤海城市群的功能與結構,降低區域內經濟、社會和環境的運行成本,全面提升區域整體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區域的協調合作是未來環渤海區域發展的一個大趨勢。這就是由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教授周立群、謝思全主編,由中國社科文獻出版社出版的藍皮書《環渤海區域經濟發展報告——區域協調與經濟社會發展》告訴我們的主題思想。
2、聯合研究透視環渤海
《環渤海區域經濟發展報告》由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周立群教授主持,由經濟研究所多學科的專家學者共同參與,并聯合了北京、河北、山東、遼寧等地的學者,組成一個跨學科、跨領域、跨地區的聯合課題組。課題組歷經數月,走訪了環渤海區域兩市三省的省會及主要城市,會見了各個省市的政府部門、企業精英、行業協會以及社會團體等中間組織,對環渤海地區的行政區劃、產業特點,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等各方面進行了全面的考察。在充分的理論及政策研討基礎上,完成了《環渤海區域經濟發展報告》。
《環渤海區域經濟發展報告》在對大量數據進行收集和分析的基礎上,闡述了環渤海區域經濟布局和產業結構的現狀及特征,描述了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整體趨勢,提出了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取向、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及可行的政策選擇。
全書分為四篇:總論篇從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角度,對環渤海區域非平衡發展的現狀,內部協調及合作發展模式,提出了基本的理論構架和總體思路。結構篇通過對區域內一、二、三次產業的布局、結構及產業特點的分析,提出了區域內部產業分工合作、協調發展的可行路徑。增長篇通過對環渤海區域內已經和正在顯現的經濟增長極進行了詳盡的介紹與分析。發展篇解析了社會發展中的一些重大問題,揭示了該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和兩極分化的成因,提出了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3、環渤海如何實現區域協調
綜觀本課題組歷經一年的艱苦調查和研究,形成的40多萬字的研究成果,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思想貫穿始終。而在“環渤海”這個至今仍然備受爭議,甚至被稱為“四分五裂”的區域中,如何能夠實現經濟的協調與合作?
本報告把視角首先鎖定了地方政府在區域協調合作中的重要作用。報告認為,只有通過地方政府之間的協調博弈,最終形成共識和一致性行動,才是該區域最終實現協調合作發展的基本路徑。在此基礎上,報告分析了環渤海區域內各級地方政府協調合作的激勵機制;指出了制約區域協調合作的瓶頸;給出了解決政府間協調問題的治理方案;并提出了中央政府政策引導的必要性。
4、產業整合初見成效
環渤海是一個較之長三角和珠三角更為廣泛的區域概念。在環渤海區域,既包括有中國的政治、文化、經濟中心,現代服務業發達的首都北京市;又有天津、山東和遼寧等在全國位居前列的制造業大省大市,同時也有河北這樣的農業大省。區域內部產業結構差距很大。
在“十一五”的發展規劃中,環渤海區域內五個省市都根據本地區的產業優勢、區域布局及發展遠景,對本地的產業結構發展做出了相應的調整,產業的分工與合作已經初見成效。比如,北京市以首鋼搬遷為標志,徹底告別了重工業,潛心塑造首都經濟和國際文化名城;而河北省由于首鋼遷址曹妃店,現在已經發展成為中國北方,乃至全國最大的鋼鐵產業集群。
5、地方競爭引起關注
在環渤海1000多公里的海岸線上,由北向南依次分布著大連、旅順、營口、錦州、秦皇島、京唐、天津、黃驊等港口,現在又有了一個號稱“鉆世級”的大型優良港口曹妃甸。——環渤海的港口就是該區域重復建設的一個縮影。有報道指出,2000年以來,上述港口同時進行大規模投資擴建,投資都在上億乃至數十億元間。而且目前這些港口都“吃不飽”。
港口之間的適度競爭確實可以促進港口發展,但是如果形成過度競爭,其危害將會相當嚴重。一方面,港口作為一種基礎產業,投資額度大且回收期較長,一旦形成重復投資,損失將十分嚴重;另一方面,港口岸線資源不可再生,各港的過度競爭勢必將造成資源的不合理利用。
如果各個港口都能比較理智地考慮問題,那么互相之間不但可以避免惡性競爭,而且可以形成很好的合作,實現優勢互補。
6、區域協調合作的激勵機制
區域內各地方的協調合作實際上一種基于利益的博弈,三個關鍵的目標影響著這種博弈能否走向均衡,這三個關鍵目標也成為區域協調合作的三大激勵機制。
第一,“蛋糕做大”:基于區域整體收益增大的合作激勵。當各個地方政府都預期到合作會帶來整個區域的收益增大,每個地方都可能因此分到“一杯羹”。就有可能會采取協調合作策略,從而促進了區域整體性發展。
第二,“收益分享”:基于地方收益增大的合作激勵。“蛋糕做大”只是提供了區域協調合作的一種可能性,只有在“蛋糕做大”后,每個地方都能夠分享到整體受益時,真正的合作才可能實現。
第三,“各得其所”:基于公平分配的合作激勵。然而,“收益分享”仍然只是提供了區域協調合作的一種可能性,這還不能說明區域協調合作一定能夠成功。更為充分的條件在于分配的公平性與合理性。區域合作的成功有賴于一個合理的內部分配和補償機制。只有在“蛋糕做大”,“收益分享”之后,真正實現了“各得其所”,地方政府之間的協調合作才能夠獲得完全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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