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政策取向
(一)2008年涉及非國有經濟發展和改革的基本政策架構。國務院2008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1、“今年要實行穩健的財政政策和從緊的貨幣政策。”同時,強調要優化信貸結構,加大對“三農”、服務業、中小企業等方面的貸款支持。2、“推進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3、“認真落實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各項政策,尤其要解決市場準入和融資支持等方面的問題。”4、“拓展對外開放廣度和深度,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5、“認真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和勞動合同法。”要建立企業職工工資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推動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等,“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6、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重點擴大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人員、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要“制定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另外,《國務院2008年工作要點》提出,需要防止經濟下滑風險出現。
(二)壟斷行業改革。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改委、商務部下發《關于民營成品油企業經營有關問題的通知》,主要內容是:一、依法規范民營成品油企業經營;二、合理向民營成品油企業供油;三、合理確定民營成品油企業經營用油價格;四、加快民營成品油企業重組進程;五、規范成品油流通秩序。其中細則規定,中石油、中石化兩集團公司對民營批發企業供應的成品油價格,可由雙方在按國家規定確定的實際零售價格基礎上倒扣5.5%-7.0%之間協商確定。另外,中石油、中石化兩集團公司要繼續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成品油市場布局,采取收購、參股、聯營等方式,加快推進對民營批發企業的重組工作。
(三)金融監管新規惹爭議。銀監會發布的《銀行控股股東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引發質疑。該文件起草人接受新華社記者問詢時指出,在外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比例問題上,《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與2003年頒布的《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沒有沖突。該《辦法》第八條“單個境外金融機構向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20%”的規定沒有被修訂,仍然適用。
但該《辦法》第九條規定:“多個境外金融機構對非上市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股比例合計達到或超過25%的,對該非上市金融機構按照外資金融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多個境外金融機構對上市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股比例合計達到或超過25%的,對該上市金融機構仍按照中資金融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對此規定的質疑,即“外資銀行可聯合控股中國的銀行”,銀監會沒有回應。
(四)發展服務業。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發展服務業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要求金融、財政、稅收要加大對以中小企業和非國有企業為主體的服務業發展的支持力度。要加快完善產業政策,服務業企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降低到3萬元。央行等下發《關于金融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提到要發揮民間借貸支持服務業發展的積極作用。引導外資依法進入服務業重點發展領域。財政部也公布《中央財政促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五)規范市場秩序。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關于打擊零售商濫收入場費等問題的通知》。針對一些超市、商場違反規定濫收所謂過節費、入場費、促銷費等費用,增大商業流通成本,侵害供應商合法權益以及虛假打折等現象,《通知》提出要依法嚴厲查處。
(六)即將發布新的城鎮職工工資數。國家統計局將于二季度公布2007年全國新的城鎮職工工資數。該統計數字與過去不同的是,將包括私營企業員工的工資數據,預計人均城鎮職工工資將有大幅下降。例如,常州市曾對3039家私營企業,34.3萬從業人員進行了調查,2006年人均勞動報酬只相當城鎮單位平均水平的55.3%,兩者相差11807元,其中私營企業在崗職工人均工資只有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54.9%,兩者相差11963元。
(七)深入初次分配領域改革,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據全國總工會第六次全國職工隊伍調查問卷數據和其他資料分析,開展了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去年以來增加工資的占69.1%。比較其他企業,實行工資共決的企業職工工資普遍高出10%-15%。全國總工會表示,建立起企業、行業和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并不斷完善,才能形成了企業收入分配的核心機制。對于未來的推進工資集體協商的重點,將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一是加強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設,推廣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要約行動方面的典型經驗;二是抓重點工作的有效落實,推廣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方面的典型經驗,得到國務院總理批示的溫嶺經驗就是推動開展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的范例;三是加強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能力建設。
另外,全國總工會2007年開展的全國第六次職工調查數據顯示,72.4%的普通工人月工資低于全國平均工資,其中10.2%的普通工人月工資低于500元,24.5%低于700元;全國26.7%的普通工人,在過去5年內從未增加過工資。國務院要求建立企業職工工資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推動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非常必要。通過改革完善初次分配機制刻不容緩。
(八)地區動態之一:醫療、教育改革的“私營化”取向再惹爭議和群體性事件。昆明市動態:已“得到了中央和省委的充分肯定”(《新京報》2006.4.14),并被原江蘇省委書記定義為“不是賣‘光’和‘私有化’,而是通過資產置換,進行醫療領域的結構調整”(《報刊文摘》2006.3.31)的“宿遷改革”在昆明市逐步展開。3月3日,當地《關于加快推進醫療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出臺,“鼓勵社會投資,實行自主經營”……鼓勵各類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公立醫院產權多元化改造、重組。《意見》提出的初步目標是,到2012年,民營醫療機構資產占全市醫療總資產的比例達到70%以上。這與2004年國務院法制辦官員公開宣布“國資將退出公立醫院”一脈相承。
另外,2月昆明市委、市政府聯合出臺了兩份教育改革文件,要求“像辦公辦教育那樣大辦民辦教育”。民辦教育著重于非義務教育領域,到2010年,民辦學前教育比重要占到90%以上。高中教育增量部分也通過發展民辦來實現。
仇和在昆明市事業單位改革中大力倡導私營化、市場化的做法再惹爭議。仇和認為:“沒有明令禁止都可以想、可以干。”《南方日報》認為,在這一輪要“殺出一條血路”的“思想大解放”中,“會有千千萬萬個仇和”涌現出來。中央黨校《學習時報》也發文“挺仇”。舒圣祥等指出,解放思想要有規矩,公權哪能“法未禁止即可為”!
深圳市動態:2月27日,深圳市投資控股幼教管理中心通報1月18日市政府會議紀要,22所公辦幼兒園要注冊為民辦幼兒園,這導致深圳22所公辦幼兒園集體停課,警察維持秩序。
地區動態之二:香港“社會責任”在行動。由香港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及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發表的《香港上市企業內地血汗工場報告》指出,玖龍紙業經常發生嚴重的工傷事故,工人經常被運貨車擠死、被貨物從高處壓死、被卷紙機輾死等等。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葉楚茵表示:“香港企業在中國賺了那么多錢,如玖龍紙業靠在香港上市集資,現在市值近千億,但原來都是靠外判、工傷發財,作為香港人,我感到十分羞恥!”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林嘉嘉更揚言學生會會全面杯葛玖龍紙業,更會要求其他學生組織、校方及其他教育機構等停用玖龍紙業的紙品。
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發言人丘梓蕙,更要求張茵立即引咎辭去“全國政協委員”職務,更會去信要求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如F id e lity、H SBC A sse t M g t、JP M o rgan In ve s tm en ts等,沽出和拒絕購買“玖龍紙業”股票。
簡短評論
(一)2008年一季度非國有部門的固定資產投資保持高位運行;工業增速趨緩,但在3月隨著氣候轉好,現加快跡象;出口明顯下降,進口略有上升;短期貸款增速趨緩。
(二)2008年政府工作報告和國務院工作要點確定了有關非國有經濟(包括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改革的基本政策架構。其中要求認真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的工作部署,使少數企業主和部分政府高層智庫中知名經濟學人在境內外媒體上提出修改甚至反對該法的聲音落空。另外,政府發布《關于民營成品油企業經營有關問題的通知》,體現了在壟斷的基礎性行業保持國有經濟主導地位的基本政策取向,使少數企業主和知名經濟學人等要求按照美國的私有化模式全面放開壟斷行業的建議落空。
(三)從委托代理和政府治理機制的角度評論,在外資入股和控股國有銀行,及事業單位“私營化”爭論背后的第一個關鍵點,是國資在經營領域和公益性領域的進退取舍,亦即國有經濟布局調整的決策機制,一定要“與國際接軌”,要與政治民主化和決策科學化接軌。當前,全面建立“選舉人-人大(議會)-政府-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委托代理機制刻不容緩。國資在經營領域和公益性領域的進退取舍,亦即改革開放問題,必須盡快實現法制化和現代化,接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審議、監督和問責。
與西方資本經濟體和所謂的其他“轉軌國家”比較,中國這道非常獨特的不經人大(議會)審議、監督和問責的改革開放風景線,早就應該改革了。2007年12月已經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程序的《國資法》不能回避或淡化這種至關重要的大問題。在這方面,我們確實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深化改革,抓緊完善國資的委托代理關系和決策機制了。
第二個關鍵點,才是具體問題的分析和處理。如國際博弈中的金融主權和國家/經濟安全問題。王小強博士在2007年新版的《投機賭博新經濟》一書中對此做出了精彩的分析。再如,在《事業單位聘用制:“無法可依”強攻堅?———改革要更注重法制、制衡、公平和增強公共服務》和《醫改突現的制度缺失》兩篇文章中,作者也對事業單位的改革問題提出了較全面的分析和建議。
(四)深化初次分配領域的改革,建立三方協調機制,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以及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已經逐步開始向形成大氣候的方向推進。內地的大學要學習香港的大學,能夠舉起企業社會責任的旗幟。
2008年來,那種一方面繼續主張讓私人經濟成為“市場經濟的主體”,另外一方面繼續反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反對建設社會保障體系,主張“小政府”的經濟思想,在經濟史上與最黑暗的原始資本主義遙相呼應,在經濟思想史上與馬爾薩斯的人口理論和新古典主義中的極右翼理論血脈相通。其中,全面私有化的主張有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而勞動力市場自由化的主張,甚至有違古典經濟學的經濟分析和道德取向。在過去、當今實行著程度不等的混合經濟和福利制度的歐、美國家中,這種勞動力市場徹底自由化的主張大都是一些經濟學人紙上談兵,是落后而非先進、是黑暗而非光明,是“頂矮”而非“頂尖”,并是右翼政府亦不敢為之事。從這些不合時宜的思想中解放出來,確實應該成為“紀念中國改革開放30年”和所謂“第三次思想大解放”的題中應有之義。如果反過來,思想解放是“解放到”新古典主義特別是已經衰落的奧地利/芝加哥學派那邊去,那在經濟思想史中是會讓人輕看,沒有位置的。原因很簡單:第一,鸚鵡學舌沒原創。第二,實際上歐、美并沒有盲從哈耶克、弗里德曼的自由主義理論,批評性的文獻俯拾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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