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國土資源部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土地稅收管理,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將聯手開展對納稅人土地占用情況及土地稅收繳納情況的清查。城鄉結合部、占地面積大和用地情況不清楚的單位將列為清查重點。
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級財稅部門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共同組織開展對納稅人土地占用情況及土地稅收繳納情況的清查工作。新納入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占地情況,也要進行全面清查。
通知提出,對于已開展城鎮地籍調查和變更登記且資料完整的地區,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及時將相關資料提供給同級財稅部門,財稅部門要充分利用這些資料,進行數據比對,確定納稅人申報納稅的土地面積與土地登記資料記載面積及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是否一致,以進一步核實稅源。
通知強調,各級財稅部門要與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聯合對在籍建設用地耕地占用稅繳納情況進行一次摸底和清查。國土資源部門應根據財稅部門的要求,提供在籍建設用地的檔案及農用地轉用審批文件。對清查中發現的納稅人實際占用土地面積與土地使用證登記面積或批準面積不一致的,財稅部門按照實際占用面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
按照通知要求,沒有財稅部門發放的契稅和土地增值稅完稅憑證或免稅憑證,國土資源部門一律不得辦理土地登記手續。凡申請人不能提供耕地占用稅完稅或免稅憑證的,國土資源部門不予發放建設用地批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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