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國科技經費投入統計公報
國家統計局 科學技術部 財政部
2006年9月14日
2005年,我國全社會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繼續保持快速增長,投入強度達到歷史最高水平,企業自主創新投入的主體地位進一步鞏固。國家財政科技撥款穩定增加,地方財政科技撥款增速加快。
一、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情況
2005年,全社會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總支出為2450億元,比上年增加483.7億元,增長24.6%,與當年國內生產總值(GDP)之比為1.34%。按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全時工作量)計算的人均經費支出為18萬元,比上年增加0.9萬元。
分活動類型看,基礎研究經費支出為131.2億元,比上年增長11.9%;應用研究經費支出為433.5億元,增長8.2%;試驗發展經費支出為1885.3億元,增長30.1%。三者所占比重分別為5.4%、17.7%和76.9%。
分執行部門看,各類企業支出為1673.8億元,比上年增長27.4%;政府部門屬研究機構支出513.1億元,增長18.9%;高等學校支出242.3億元,增長20.6%。企業、政府部門屬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經費支出占全國總支出的比重分別為68.3%、20.9%和9.9%。企業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了1.5個百分點,企業技術創新的投入主體地位進一步鞏固。
分產業部門看,六大行業①的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強度超過1%。專用設備制造業達到1.6%,醫藥制造業達到1.5%,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和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達到1.4%,通用設備制造業達到1.3%,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達到1.2%。
分地區看,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超過100億元的有北京、江蘇、廣東、上海、山東、浙江、遼寧,7個省市共支出1587.2億元,占全國經費總支出的64.8%。
二、財政科技撥款情況
2005年,國家財政科技撥款額達1334.9億元,比上年增加239.6億元,增長21.9%,占國家財政支出的比重為3.9%。在國家財政科技撥款中,中央財政科技撥款為807.8億元,比上年增長16.7%,占中央財政支出的比例為9.2%;地方財政科技撥款為527.1億元,比上年增長30.8%,占地方財政支出的比重為2.1%。
2005年財政科技撥款情況
|
財政科技撥款額
(億元)
|
比上年增長
(%)
|
占財政科技撥款
總額的比重
(%)
|
合 計
其中:科技三項費
科學事業費
科研基建費
其中:中央
地方
|
1334.9
609.7
389.1
112.5②
807.8
527.1
|
21.9
26.0
15.8
17.3
16.7
30.8
|
—
45.7
29.2
8.4
60.5
39.5
|
注:①六大行業只包括大中型工業企業的數據。
②本公報中財政科研基建費為根據全社會科研基建費支出和全社會科技活動經費籌集總額中政府資金所占份額測算的數據。根據同樣方法測算的2004年財政科研基建費為95.9億元。
附表1 2005年各地區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情況
地區
|
R&D經費支出(億元)
|
增長(%)
|
全 國
|
2450.0
|
24.6
|
北 京
|
382.1
|
20.4
|
天 津
|
72.6
|
35.0
|
河 北
|
58.9
|
34.4
|
山 西
|
26.3
|
12.5
|
內蒙古
|
11.7
|
50.0
|
遼 寧
|
124.7
|
16.6
|
吉 林
|
39.3
|
10.7
|
黑龍江
|
48.9
|
38.4
|
上 海
|
208.4
|
21.8
|
江 蘇
|
269.8
|
26.1
|
浙 江
|
163.3
|
41.3
|
安 徽
|
45.9
|
21.0
|
福 建
|
53.6
|
16.8
|
江 西
|
28.5
|
32.5
|
山 東
|
195.1
|
37.3
|
河 南
|
55.6
|
31.2
|
湖 北
|
75.0
|
32.4
|
湖 南
|
44.5
|
20.2
|
廣 東
|
243.8
|
15.4
|
廣 西
|
14.6
|
23.0
|
海 南
|
1.6
|
-23.6
|
重 慶
|
32.0
|
35.1
|
四 川
|
96.6
|
23.8
|
貴 州
|
11.0
|
27.2
|
云 南
|
21.3
|
70.5
|
西 藏
|
0.3
|
-3.7
|
陜 西
|
92.4
|
10.7
|
甘 肅
|
19.6
|
36.3
|
青 海
|
3.0
|
-2.7
|
寧 夏
|
3.2
|
3.8
|
新 疆
|
6.4
|
6.6
|
附表2 2005年地方財政科技撥款情況
地區
|
地方財政科技撥款
(億元)
|
占地方財政支出的比重
(%)
|
全 國
|
527.1
|
2.08
|
北 京
|
37.6
|
3.55
|
天 津
|
13.7
|
2.62
|
河 北
|
11.2
|
1.14
|
山 西
|
6.5
|
0.98
|
內蒙古
|
7.0
|
1.03
|
遼 寧
|
28.0
|
2.32
|
吉 林
|
6.9
|
1.10
|
黑龍江
|
11.9
|
1.50
|
上 海
|
79.3
|
4.78
|
江 蘇
|
35.7
|
2.13
|
浙 江
|
50.0
|
3.95
|
安 徽
|
6.0
|
0.84
|
福 建
|
13.6
|
2.29
|
江 西
|
4.9
|
0.87
|
山 東
|
26.5
|
1.81
|
河 南
|
13.8
|
1.24
|
湖 北
|
11.4
|
1.46
|
湖 南
|
12.3
|
1.40
|
廣 東
|
83.8
|
3.66
|
廣 西
|
7.8
|
1.28
|
海 南
|
1.3
|
0.77
|
重 慶
|
6.0
|
1.23
|
四 川
|
12.7
|
1.17
|
貴 州
|
7.8
|
1.49
|
云 南
|
10.5
|
1.37
|
西 藏
|
0.8
|
0.46
|
陜 西
|
6.8
|
1.06
|
甘 肅
|
3.8
|
0.88
|
青 海
|
1.3
|
0.78
|
寧 夏
|
2.0
|
1.27
|
新 疆
|
6.2
|
1.12
|
主要指標解釋:
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指統計年度內各執行單位實際用于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的經費支出。包括實際用于研究與試驗發展活動的人員勞務費、原材料費、固定資產購建費、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支出。
基礎研究:指為了獲得關于現象和可觀察事實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識(揭示客觀事物的本質、運動規律,獲得新發展、新學說)而進行的實驗性或理論性研究,它不以任何專門或特定的應用或使用為目的。
應用研究:指為了確定基礎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為達到預定的目標探索應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徑而進行的創造性研究。應用研究主要針對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標。
試驗發展:指利用從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實際經驗所獲得的現有知識,為產生新的產品、材料和裝置,建立新的工藝、系統和服務,以及對已產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項作實質性的改進而進行的系統性工作。
產業部門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強度:指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與銷售收入之比。
財政科技撥款:指統計年度內由各級財政部門撥付的直接用于科技活動的款項,包括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研基建費及其他科研事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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