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證券報報道,6日從民航總局獲悉,從2007年10月1日起,民航總局將對航油供應市場展開清理行動。凡未取得“三證”的航空油料供應企業都將在此次的清理范圍內,最終目的是阻止不符合要求的油品進入民航市場。
民航總局有關人士透露,凡未取得《民用航空油料供應企業適航批準書》的供油企業將不能從事供油工作;未列入《民用航空油料供應企業適航批準書》項目單中的油料牌號的企業也不能在民用航油市場銷售;未取得《民用航空油料檢測單位批準函》的檢測單位不能提供航油檢測服務。
該人士表示,民航總局對航油企業和檢測單位實行行政許可只是一種手段。最終目的是阻止不符合要求的油品進入民航市場;督促供油企業按法規建立航油質量保證體系和檢測體系,以保證航油在接收、儲運、檢測及加注到民用航空器等過程中始終符合經批準的油料規范;建立長效的監管機制,持續監督航油質量和供油質量保證系統運行情況。(喻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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