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日,股市大盤走強,地產股成為熱錢所追捧的對象。萬科、保利地產、招商局……無不呈現出強勢上攻的走勢。對于這種市況,除了投資者所熟悉的人民幣匯率升值、城市化進程提速、城市居民消費升級、房地產業利潤可觀等因素外,房地產業的“馬太效應”正在逐漸顯現,或許亦是機構投資者看好上市地產公司的原因之一。
從近幾年房地產市場發展看,“游戲規則”的逐漸清晰,應算是市場的一大進步。眾所周知,在2003年前,我國城市商業用地轉讓的80%以上為協議轉讓。在協議轉讓中,有許多說不清道不明的“黑箱操作”。只要拿到土地出讓協議或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條件,當然最好是紅線圖(政府批準的建設用地規劃圖),就會有人慕名而來要求合作開發。那個時候,靠“空手套白狼”實現財富神話,在地產界并不罕見。
然而,對于有“門道”的開發商來說,這種好日子在國土資源部出臺了第11號令以及央行下發121號文之后就結束了。第11號令明文規定,城市商業用地的轉讓都必須通過招、拍、掛的方式進行;121號文則要求所有商業銀行對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放款的先決條件是“四證”齊全,并且項目資本金要達到35%以上。這一下就按住了不少開發商的“命門”。缺錢,成了當時眾多開發商們得的類似“流行性感冒”通癥。
面對這種“病狀”,一些開發商不由動起了資本市場的腦筋。謀求IPO上市當然是最理想的途徑,但不少開發商往往因為“盈利模式不清晰”(諸如一些說不清道不明的暗箱操作成本與費用以及極低價格的土地獲得)而被發審委們拒之門外。有的開發商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收購上市公司,以圖再融資。甚至在收購上市公司后,干脆直接利用大股東控股的身份通過關聯交易以及讓上市公司擔保獲取資金。但這終不是解決之道,證監會一紙清理大股東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規定,讓那些怎么吃進去的錢還得怎么吐出來。由此看來,不是從“正門”進來的,要修成正果也難。
而那些通過IPO已經在證券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的房地產上市公司,則大多在主營業務上進入了良性循環。由于土地制度改革以及銀行對開發商的企業貸款門檻抬高,因而逐漸突顯出資本的優勢。無論是競標土地還是收購項目,擁有大把從股市上募集到資金的上市公司無疑處于市場競爭中的極有利位置。當這種行業競爭優勢轉化為公司業績大增和估值的提高時,地產上市公司的再融資也就并非難事了。
由此,一種“馬太效應”逐漸顯露出來:越是有錢的公司越能掙錢,越掙錢的公司就越受到投資者的青睞。并且,這種行業狀況正呈現出逐漸擴大的趨勢。
客觀地說,資本向少數管理優良的公司匯集,一方面有利于這些公司的做大做強;另一方面也有可能形成市場壟斷,致使房價高企。因此,有必要提醒上市地產公司,在給予投資者豐厚回報的同時,是否也應適當兼顧到公眾公司的社會責任?(孟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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