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3月24日發布的統計數據表明,“十五”期間,我國宏觀稅負雖然在持續提高,但與國際對比仍屬較低。宏觀稅負指的是稅收收入與經濟總量(用GDP來代表)的比值。
“十五”期間,我國國內生產總值從“十五”初年的10.97萬億元上升到“十五”末年的18.23萬億元,年均現價增長12.94%;與此同時,稅收規模迅速擴大,從“十五”初年的15165億元上升到“十五”末年的30867億元,稅收年均增長19.50%。
國稅總局稱,“十五”期間我國宏觀稅負呈現出兩大特點。一是宏觀稅負持續提高;二是第二、三產業稅負明顯上升,第一產業稅負有所下降。
盡管1994年以后我國宏觀稅負持續提高,但國稅總局認為目前稅負總體水平與世界相關國家比較仍然偏低。國稅總局稱,總體來看,不論是否包含社會保障稅,我國宏觀稅負與國際水平比較都屬于較低水平。
我國宏觀稅負在2005年達到最高水平16.2%,這個水平比2000年以后工業化國家30%左右的平均稅負水平約低14個百分點,僅相當其一半。與稅負水平較高的工業化國家相比,我國宏觀稅負的差距則更大。
如果把中外社會保障稅(或稱社會保障基金)都加入稅收收入中,計算宏觀稅負,以進行同口徑對比。2005年社保基金為6881億元,我國含社保基金的宏觀稅負2005年為20%。
而工業化國家包含社會保障稅的宏觀稅負在1990年-2002年保持在37%-41%的區間里,比我國同期宏觀稅負水平高出一倍多。發展中國家包含社會保障稅的宏觀稅負在1990年-2002年保持在26%-29%的區間里,也比我國2005年的宏觀稅負水平高出6-9個百分點。(記者 李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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