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反傾銷+反壟斷”模式極有可能是中國產業面臨的新問題
一位最后參加了《反壟斷法》起草工作的專家看到最后的底稿時“有點失望”,因為反行政壟斷的內容被刪除了,他不確定是否還會加上。
專家認為,行政壟斷的問題“我們應該面對”。
日前,《反壟斷法》被列入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2006年立法計劃。“年底前應該會審議一次”。昨日,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李曙光告訴《第一財經日報》。
規范國內壟斷行業
“兩會”之前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李曙光預計“兩會”期間針對壟斷會出現三大熱點:國內壟斷性行業危害公共利益問題“估計會成為高度熱點”;行政性壟斷特別是地區封鎖和地方保護主義也應該會被高度關注;外資并購國內企業“肯定會是熱點”。
“兩會”上,李曙光的“預言”被命中。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郭榮昌在全國政協會議上疾呼:對于壟斷行業危害公共利益的問題,必須引起高度警惕。他呼吁“盡快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將壟斷行業的監管納入法治化軌道”。這一呼聲被委員和代表強烈應和。
昨天,《反壟斷法》起草專家組成員、對外經貿大學博士生導師、經濟法系主任黃勇教授則告訴記者,壟斷行業危害公共利益的問題“不太好解決”,必須和中國的現實結合起來,“《反壟斷法》并不是要反對大企業”。他認為,如果大企業是按照國家法律程序、合法的行政程序運作的,《反壟斷法》對其不適用。“《反壟斷法》要管的是那些濫用市場壟斷地位的反競爭行為”。
李曙光認為,在金融、石油、電信等領域存在的壟斷,“關鍵是觀念上的壟斷如何突破”。
另一位起草組成員、北京大學經濟法系主任盛杰民認為,如果《反壟斷法》出臺,一些大的企業就不能運用價格優勢等壓制甚至扼殺小企業,從而可以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實現有序和正當的競爭環境。
內外資一視同仁
來自國家工商總局的調查顯示,目前,國內操作系統軟件市場、支撐軟件(包括數據庫軟件、軟件開發工具和介于操作系統及應用軟件之間的中間件)產品市場基本由國外軟件所壟斷。
截至2003年底,全球50家最大的零售企業,已有40多家在我國“搶灘”登陸。其中大型超市,外資控制面更高達80%以上,擁有絕對優勢。
盛杰民告訴記者,真正出現《反壟斷法》的呼聲“應該是在跨國公司進入中國之后形成的”。
北京市律師協會反不正當競爭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吳維丁昨天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隨著中國入世后放開的步伐加快,跨國公司在中國逐漸顯現壟斷態勢,它們利用明顯的資金、品牌和技術優勢,不公平地阻礙同業競爭者、購買者或供應者。“跨國公司如微軟、英特爾等在歐盟、日本屢遭反壟斷訴訟及罰款,但在中國卻肆無忌憚,反壟斷已是刻不容緩”。
“首先應該澄清的是《反壟斷法》并不是要反對外資,我們要實現的是內外資的一視同仁和平等競爭。”黃勇說。他認為任何一部法律的出臺都是要遵循內在規律,它絕對不可能僅僅針對某個或者某些企業等具體的對象。
“企業并購一般是有利于提高效率的,大多數的企業并購無需進行審查。而《反壟斷法》主要著力解決并購的消極影響:破壞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形成市場競爭的障礙,尤其是可能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吳維丁說。
反行政壟斷之爭與執行者之問
在《反壟斷法》立法進程中,一度引起社會極大關注的是“反行政壟斷”的去留問題。一種說法是該章節被刪除了,而官方的說法是“仍舊保留著,但是否刪除正在討論過程中”。
盛杰民認為,雖然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對行政性壟斷進行單獨列章,“但是法律的制定也要和各國的具體國情結合起來考慮”。
吳維丁則告訴記者:“在中國反壟斷的一個特殊之處就是反對行政壟斷,行政壟斷如部門分割、地方封鎖等嚴重破壞了公平競爭環境,導致重復建設、使資源得不到有效配置,在我國,行政壟斷的危害性甚于經濟壟斷,反行政壟斷是國企改革的需要”。
她認為,目前是否應該在《反壟斷法》中規定反行政壟斷的內容,仍然爭論不下。“大家爭論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對行政壟斷的含義存在分歧。其實行政壟斷與經濟壟斷、自然壟斷等是不可能截然區分的。譬如我國的鐵路客運壟斷,就是行政壟斷、經濟壟斷、國家壟斷、自然壟斷。行政壟斷一定要堅決反對,但我們反對的是政府和國有企業違反公平競爭的行為,而不是盲目的反對‘大、強’,更不是反對‘做大、做強’”。
另一個為社會關注的問題是《反壟斷法》立法之后的執法問題,即由誰來執法。黃勇向記者透露,對外經貿大學競爭法中心目前正在從反壟斷實務層面進行研究,以期在該法出臺之后,從具體適用層面出發做出一個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指南。
吳維丁認為:“反壟斷立法中最重要的問題是反壟斷執法機構的問題,這比立法更困難。反壟斷的執法機構應該是權威獨立的,擁有類似司法機構的超然的地位。賦予反壟斷執法機構超然的獨立的地位,這才是問題的本質。”
同時她認為,壟斷地位、市場份額、實質性阻礙等都是需要根據具體案件具體判斷的,這就要求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能,不但具備深厚的法學功底,而且還必須擁有較豐富的經濟知識,或精通某一領域的專門知識,以及相應地處理案件的實踐經驗。我們應該大力培養這方面的人才,以適應將來執法的需要。
黃勇告訴記者:“希望中國依照國外經驗結合中國國情成立一個專業的獨立的執法機構。” (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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