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七日電 今日來自國家發改委的消息說,為規范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工作,本月起,投資總額在三千萬美元及以上的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將由該委出具項目確認書,投資總額三千萬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外資項目由省級發改委(經委)出具確認書,不得再行下放。
按照這個最新規定,國家試點企業集團、國家計劃單列企業集團將不再承擔外資項目的核準職能,亦不再辦理國家鼓勵發展的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事項,其免稅確認書將由國家或省級發改委辦理。
國家發改委要求,各省級發改委(經委)不得下放和違規出具項目確認書,不得有意拆分項目,不得通過增資形式變相拆分項目,亦不得隨意擴大鼓勵類條目的適用范圍。
此間觀察人士認為,新規定的出臺對于引導外商投資方向,吸引外商直接投資,促進外資鼓勵行業的發展和中國國內產業結構調整,將起到積極作用。(記者 于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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