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開始,每年6月底,國家有關部門將向社會公布上一年度各地區萬元GDP能耗、萬元GDP能耗降低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和萬元GDP電力消費量指標。
記者16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了解到,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辦、國家統計局已聯合下發通知,從明年開始實施GDP能耗指標公報制度。
通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要切實重視GDP能耗指標公報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加強溝通協調,及時提供翔實、有效數據,確保GDP能耗指標公報制度順利實施。同時,要研究建立GDP能耗指標考核機制,將能源節約目標逐級分解,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發展改革委環資司有關負責人說,建立GDP能耗指標公報制度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引導各地區把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轉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軌道的一項重要舉措,對確保“十一五”規劃GDP能耗降低目標的實現,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具有重要導向和促進作用。
“十一五”規劃《建議》要求,到2010年我國單位GDP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記者 劉錚)
新華網 200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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