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以來,項目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但項目實施中也暴露出不少薄弱環節和不容忽視的問題。為切實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及時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全面完成項目建設任務,近日,國土資源部決定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于檢查工作組織不力、沒有按要求完成檢查任務的省份,國土資源部部將暫不受理其新項目。
國土資源部部辦公廳在《關于開展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情況檢查的通知》中指出,項目實施是項目建設的核心環節,項目實施的好壞決定項目的成敗。因此,這次檢查要全面了解項目實施的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研究項目實施監管機制,促進工程建設優質、高效和資金的合理使用,確保項目建設達到預期目標。
檢查范圍包括2001年~2004年中央批準下達的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檢查的主要任務是:摸清項目進展與計劃任務完成、工程建設質量、資金使用與管理、項目實施規章制度建設、項目組織管理、項目設計變更與預算調整、土地權屬管理、檔案資料管理及項目竣工驗收等情況,查找、解決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項目實施管理的政策、措施等。
檢查采取自查、督察與抽查相結合,以自查、督察為主的方式進行。項目承擔單位負責項目自查工作,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組織自查和督查工作,國土資源部負責項目抽查工作。
檢查分兩階段進行:9月15日~11月15日為自查、督察與抽查階段,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按照檢查的要求組織開展項目自查工作。在自查同時,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將組成督查組,實地督促檢查自查工作開展的情況,核查部分項目。在項目自查、督查的基礎上,國土資源部將對部分省份的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抽查。11月15日~12月30日為總結整改階段。在項目實施檢查第一階段工作結束后,國土資源部將對全國的檢查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分析項目實施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提出對策措施,形成整改意見,并將檢查情況予以通報。
這次檢查是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以來部組織進行的第一次項目實施全面檢查,以全面推進項目管理,確保項目建設水平。據悉,從2001年安排首批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計劃至2004年,中央累計下達6批計劃,共1507個項目,總投資額約174億元。部有關負責人強調,各地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待這次檢查,嚴明工作紀律,堅決杜絕循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切實防止檢查“走過場”,確保檢查效果。(王永紅)
中新網 200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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