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將于“五一”前后召開大會表彰3000名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張俊九21日說,根據黨的十六大精神,這次評選把私營企業主納入了推薦評選范圍。
張俊九在2005年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會議上說,受表彰的私營企業主主要從中央統戰部、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2004年在全國非公經濟人士中表彰的100名“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其他省部級勞模中產生。
黨的十六大指出,“要尊重和保護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會的勞動,不論是體力勞動還是腦力勞動,不論是簡單勞動還是復雜勞動,一切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貢獻的勞動,都是光榮的,都應該得到承認和尊重”,“對為祖國富強貢獻力量的社會各階層人們都要團結,對他們的創業精神都要鼓勵,對他們中的優秀分子都要表彰”。
張俊九要求,在推薦評選過程中,尤其要確保企業一線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規定的比例,同時企業負責人比例不超過推薦人選總數的10%。
他指出,推薦人選是企業負責人的,必須經過當地縣(市)以上工商、稅務(國稅、地稅)、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口計生等部門簽署意見。凡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的企業,其負責人不能參加評選。
張俊九強調,司局級(含)以上黨政干部不參加評選,縣處級黨政干部不得超過黨政機關(含群眾團體)干部推薦人選的25%。事業單位的領導干部與黨政機關同級干部同等對待,但在教學、科研等方面做出特殊貢獻的專家或學術帶頭人,可以按科教人員對待。(李江泓)
北京青年報 200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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