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家吳敬璉近日提出,由于國有企業改革仍沒有到位,引出了一系列問題,包括國企改制公司競爭力難以得到提高;金融機構承受著很大的負擔,給金融體系帶來較大風險;財政的負擔沉重等。國有企業改革不到位,影響的將不只是國有企業,而是整個國民經濟。
吳敬璉提出,在國企改制公司中,制度和機制主要存在三個問題。一是“一股獨大” 。這種情況下,中小投資者很難有發言權。二是國有控股公司與上市公司之間的利益矛盾。三是“內部人控制”。上市公司董事會及主要經理人員,往往是由存續企業的人員兼任。
吳敬璉認為,繼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需要做四件事:一是認真地把中小企業“放開搞活”。目前內地一些地區名義上已經放開,但政府對中小企業的管理仍然采取過去的方式,原來國有和鄉鎮政府所屬的中小企業本身還沒有成為真正的企業。二是在外貿、金融等部門推進國有經濟的布局調整及國有企業的公司化改制。三是解決國企改制公司中存在的“內部人控制下的一股獨大”等問題,改善公司治理。四是在公司治理結構有效建立起來的基礎上,提高大公司的競爭力。提高大公司的競爭力,還離不開外部環境的改善。目前政府對國有大公司的干預還是很多,如投資項目及重大技術改造的審批等。另外,需要健全包括證券市場在內的市場體系建設,強化市場紀律。
經濟日報 2002年0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