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扶貧縣大力發展“周轉畜”的實施意見
各有關市扶貧辦、畜牧局、財政局:
現將《關于在扶貧縣大力發展“周轉畜”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河北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北省畜牧局河北省財政廳
二○○三年九月十七日
主題詞:扶貧周轉畜意見通知
抄 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抄送:有關市人民政府、省審計廳、省農業銀行
(共印100份)
關于在扶貧縣大力發展“周轉畜”的實施意見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大對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支持力度的意見》(冀發[2003]11號)的精神,為加強領導,強化管理,使扶貧縣“周轉畜”工作有序開展,按照國家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我省畜牧業發展的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任務與實施的基本原則
(一)目標任務
從2003年開始,省每年從財政扶貧資金中安排4000萬元左右,用于扶持扶貧縣發展畜牧業。通過財政扶貧資金的投放和引導,采取禁牧舍飼的方式,以畜代資、放母還母、循環使用、滾動扶貧,力爭經過幾年的周轉發展,實現覆蓋范圍廣、資金使用效益高、扶貧效果顯著的目標,促進“周轉畜”方式的畜牧業發展成為扶貧縣群眾解決溫飽、增加收入的主導產業。以養羊為例,每只母羊500元左右,每戶按5只計算,4000萬元每年可扶持1.6萬戶、6萬人養羊8萬只,兩年為一周期,到2005年開始第一輪次周轉,用1.2億元資金就完成1.6億元的任務量,可扶持6.4萬戶、24萬人養羊32萬只;以后每年循環投入周轉,使養殖規模、受益貧困人口大幅增加,扶貧開發呈顯著效果。
(二)實施的基本原則
1、到村到戶與集中連片、適度規模經營相結合。所選實施村必須同扶貧開發規劃確定的三批扶持的村吻合,所選實施戶必須是貧困戶;所選鄉(鎮)村要集中連片,所選戶要逐步形成群體規模。
2、因地制宜與面向市場相結合。堅持效益優先的原則,飼養種類要適應當地自然條件、畜牧業發展布局和市場發展前景,品種要優質先進,畜群結構要進一步優化。
3、調整種養結構與改善生態環境相結合。“周轉畜”項目要與調整種植結構、防沙治沙、“一退雙還”等建設項目有機結合,有針對性地擴大飼草、料種植面積,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
4、統一管理與分戶飼養相結合。“周轉畜”項目以政府組織為主,相關部門積極參與,統一管理,分戶飼養。有條件的,在養殖戶相對集中的地方,提倡建設規模養殖小區,為養殖戶提供更好更多的服務,確保貧困戶穩定增收。
二、運作方式
(一)按資金多少確定養殖規模,周轉運作。省將支持“周轉畜”項目的財政扶貧資金下達到市縣,各有關縣根據省下達的資金規模,擇優選定養殖品種,并按相對集中、穩步推開的原則,在有一定養殖基礎的村中選定實施村,落實到貧困戶(奶牛和良繁母牛也可實行股份制管理)。由縣統一購買種畜,借給農戶飼養,每戶投放數量由各縣根據實際確定(其中,種公畜根據養殖規模大小和配種站點布局由縣統一投放),按養殖周期一次性或分階段等量(或少于投放數量)還回成熟的優質母畜,其借養的成畜和盈余的部分歸農戶所有。回收再放工作由縣扶貧辦組織,鄉、村具體負責,按畜牧業發展規劃,拿出誰先養誰后養的方案,并按方案投放到新一輪的農戶飼養當中,以此類推,循環周轉,滾動扶貧。
(二)精心組織,科學運籌。一是各市縣要根據實際制定切合實際的“周轉畜”項目的實施辦法,使此項工作有序開展。二是統一購買種畜。扶貧辦要會同畜牧、財政等部門組織有經驗的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負責品種的確定,種畜的考察、引進和技術鑒定。所需牲畜采取當地調節和外地引進相結合的辦法,分期分批進行,確保質優價廉。三是以村為單位,落實到戶,合同化管理。實施“周轉畜”項目的重點村應具備:村級班子好,能力強,積極性高,飼草料充足,交通便利等條件。借養戶應具備以下條件:擁有一定的飼草飼料,具備改建符合標準圈舍的能力,有一定的養殖經驗和積極性,誠實守信,有履行合同條款的能力。要以村為單位,在貧困戶中推選借養戶,采取擔保、抵押、戶聯保等方式,實行合同化管理。縣扶貧辦責成村委會對借養戶和擔(聯)保人進行考察,符合條件者,由村委會與借養戶簽訂合同,明確雙方權責和違約處罰等內容,經公證后實施。縣扶貧辦要建立檔案,督促、檢查合同落實情況。
三、加強資金管理
(一)嚴格按計劃管理。對省每年新增下達的“周轉畜”項目財政扶貧資金,各市縣要按國家和省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認真編制項目實施計劃,逐級報省審定后實施。周轉放養開始后,每一輪次的“周轉畜”回收情況和投放計劃(包括養殖的品種和數量,實施鄉、鎮、村、戶名,牲畜損益及折款等情況),都要經縣政府審批后實施,并逐級報省備案。
(二)實行資金專戶和實物臺帳相結合的管理辦法。一是省下撥的用于“周轉畜”項目的財政扶貧資金,各有關縣要按《河北省財政扶貧資金報帳制管理辦法(暫行)》(冀財農[2000]94號)的要求,實行專戶管理和報帳制管理。二是縣扶貧辦要加強管理,明確專人負責,設立養殖實物臺帳,對每一輪次“周轉畜”的放養、回收、再放養等相關情況都要詳細記載,輸入微機,搞好管理,確保帳款、帳實相符。
(三)解決好前期管理費和技術服務費用。“周轉畜”項目的前期管理費用、相關技術服務費用由市、縣從有關配套資金中解決。各級各部門不得借服務等名義,向借養戶收利息。
(四)建立公示制度。各有關縣要嚴格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開展工作,確保“周轉畜”項目健康發展。用于“周轉畜”項目的財政扶貧資金分配情況、扶持的村、戶及標準、每一輪次牲畜回收和投放情況等,縣、鄉、村都要通過一定途徑定期公示,相關內容各市要在市級媒體公示,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五)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每年各市扶貧辦、畜牧局、財政局要組織有關縣對“周轉畜”項目的發展、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一次自查,自查報告報送省扶貧辦、省畜牧局、省財政廳;每一輪次放養結束后,在各市自查的基礎上,省扶貧辦會同省畜牧局、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組成聯合檢查級組,進行抽查,對資金使用效果好的縣給予獎勵,對資金使用效果差的縣給予處罰。
四、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全方位服務
扶貧“周轉畜”,要按照統一管理、分戶飼養的原則,搞好對借養戶產中、產前、產后的各項服務工作。一是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要在借養村戶圈舍改建、養殖小區建設、飼草料種植和加工等方面提供統一技術指導和服務,必要時可統一調運飼草料、統一加工飼草料,確保養殖之需;要進一步加強良繁體系建設和配種改良工作,采取財政扶貧資金扶持、部門投資、個人集資多種形式,鼓勵具備一定技術經驗的部門和個人,在養殖村戶相對集中的地方設立牲畜人工授精和配種站點,開展技術服務,促進“周轉畜”項目穩步發展。二是加強技術培訓和服務體系建設。縣、鄉、村都要建立健全相應的技術培訓和服務組織,切實做到統一培訓、統一防疫滅病、統一技術服務,實現村有技術員,戶有明白人,戶均至少一本養殖書,保證借養村戶得到系統、及時的科技服務。三是加強市場體系建設。有關縣人民政府要及早疏通銷售渠道,積極組建經紀人和營銷隊伍,有針對性地建設牲畜交易市場,科學制定收購保護價,解決好賣難問題,防止挫傷借養戶的積極性。四是積極培育流通加工龍頭企業。建立健全公司加基地加農戶、市場加企業加農戶等農業組織的有效形式,提高“周轉畜”項目抗御市場風險的能力,使借養戶獲得較為穩定的收益。
五、強化組織領導
在扶貧縣大力發展“周轉畜”方式的畜牧業,是省委、省政府新階段扶貧開發的重大決策,對于促進扶貧縣農業結構調整、加快貧困群眾脫貧致富步伐、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等方面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必須強化組織領導,全力抓好。一是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縣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實施“周轉畜”項目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統一領導,建立健全相應組織和議事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問題,穩步推進,取得實效。二是部門配合,協調聯動。畜牧部門側重在周轉養殖的標準化生產、技術服務體系、檢驗監測體系、市場體系建設等方面搞好配套服務和產業發展指導,財政部門側重扶貧資金撥付和監督,扶貧部門牽頭總抓,負責“周轉畜”項目的協調、論證、審定、實施、周轉、驗收等全過程的管理,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分工協作,扎實開展工作。三是分級負責。省市各有關部門重點抓好資金支持、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縣級政府要對扶貧周轉養殖工作負全責,形成縣抓部門和鄉(鎮)、鄉(鎮)抓村、村抓戶的組織體系,要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的作用,確保扶貧縣“周轉畜”方式的畜牧業不斷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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