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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許可使用作品為 (共計 條, 分鐘)(詳見附件一),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作品沒有重復。
第二條 許可使用權種類及范圍
乙方同意許可甲方使用作品的權利或方式為以下第( )種,即: 。
1、信息網絡傳播權:是指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權利。
2、放映權:是指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設備以投影方式放映公開再現作品的權利。
3、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傳播廣播的作品。
4、復制及建立鏡像:為了使用作品的需要,可以通過光盤、硬盤等設備存儲或建立鏡像的方式對作品制作多份。
5、翻譯權:為了使用作品需要,可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換成另一語言、文字,包括對電影電視作品等音視頻作品的語言翻譯;并且有權將翻譯后形成的作品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權利或方式種類進行使用。
6、匯編權:為了使用作品的需要,可對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進行選擇或者編排、分類;也可將作品的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作品結合在一起編輯成為一個新作品;并且有權將匯編或編輯后形成的作品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權利或方式種類進行使用。
7、展覽權,包括對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復印件的公開陳列權。
8、表演權,利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機械表演權)。
第三條 許可使用的地域
作品可以在:1、大陸境內使用;2、作品僅限于 (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使用。
第四條 被許可使用主體
乙方同意如下 主體成為作品的被許可使用主體,可以按本合同約定使用作品。
(1)甲方;
(2)文化部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建設管理中心;
(3)文化部直屬單位;
(4)隸屬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的各省級分中心;
(5)因文化共享工程實施而建立合作的相關單位。
第五條 許可使用期限
乙方許可使用的期限為(5年/10年/永久性使用)。
第六條 作品許可使用費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作品許可使用費總額約為 元。作品許可使用費準確金額最終以驗收合格的作品數量計算為準。
2、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第一次支付作品許可使用費用總額 %,即 元人民幣(¥ 元)。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甲方收到乙方提交全部作品后 個工作日內,甲方再向乙方支付許可使用費用總額的 %,即人民幣 元整(¥ 元)。
4、許可使用費的剩余款項 ,甲方對乙方作品完成驗收后,甲方按照作品合格數量及時長結算、支付。
5、甲方每次支付作品許可使用費均付至乙方如下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為:
帳號:
6、乙方每次收到甲方支付的作品許可使用費,應同時為甲方提供正式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