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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許可使用費,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許可使用費總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由此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2、甲方要嚴格執行本合同第十條約定,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交付作品,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許可使用費總金額 ‰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該違約金甲方可以從許可使用費總金額中扣除)。如乙方因作品質量問題造成遲延交付,乙方也應承擔遲延交付的違約責任,若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予賠償。
4、若乙方提供的作品經過兩次更換仍不能符合合同約定,甲方有權就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作品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該部分的許可使用費,同時應按該部分許可使用費總金額的 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或乙方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作品許可用費總金額 %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全部退還甲方支付的作品許可使用費,并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產生的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對第三人支付的賠償等費用),并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的履行直接受到影響或不能按照本合同雙方約定的條件履行時,合同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15日內提供有權機關的證明文件。甲乙雙方可以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對方責任。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乙方應退還甲方合同未履行期間的作品許可使用費。
2、不可抗力是指發生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事件,包括但不限于:(1)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海嘯、火災等;(2)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等事件;(3)政府行為,如政府頒布新的法律、政策、行政命令、文件取消或停止甲方所承擔的職責。
第十二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的價格為雙方的商業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對第三方透露,違者須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可以報送上級文化主管部門)